中农办有关负责人解读《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
做好农村改革的综合性顶层设计(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
本报北京11月4日电 (记者朱隽)国务院新闻办今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就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行了解读,并介绍了《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有关情况。
农村改革的推进,要注重协调性和统筹性
在介绍《方案》出台背景时,陈锡文说,“农村改革是一个大的系统,涉及很多方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分解的336项改革任务中,就有接近50项直接和‘三农’问题有关。”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农村改革涉及的利益关系更加复杂、目标更加多元、影响因素更加多样、任务也更加艰巨。因此,农村改革的推进,必须做好整体谋划和综合性顶层设计,加强其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陈锡文表示,此次《方案》确定了到2020年深化农村各项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是一个关于农村改革系统性的总体设计,明确了农村改革大的原则、基本方向并划清底线,起到指导性、指引性的作用。他强调,《方案》不改变已经出台实施的农村各项改革具体实施方案,也不替代正在研究制定的各项改革方案。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村经济体制具有基础性意义
《方案》针对五大关键领域,提出26个方面的改革举措,其中排在第一位的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此,陈锡文表示,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放在首位,对整个农村经济体制来说具有基础性的意义和作用。“不仅因为在整个农村经济当中集体经济所占的比重很大,更因为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与农村集体经济的产权制度密切相关。”
农村集体经济中的主体部分是耕地。陈锡文介绍,目前有2.3亿户农民承包了集体土地,“对于耕地产权制度怎么进一步清晰,这是当前我们面临的很大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明晰产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已进行到第三年。目前,该项工作整省试点已扩大到12个省,全国2215个县(市、区)都已安排了试点工作,已完成确权登记面积2.6亿亩以上。“通过确权登记颁证把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稳定下来,明确它的用益物权性质,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利。”陈锡文说。
责任编辑:雍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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