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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养老":亟待明确"身份",稳定财政供给
2016-03-10   来源:海北农批网  作者:帅气送水工   字体:【 】  浏览:43次   评论:0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闫光华、李小亭和全国政协委员李蓝分别向“两会”提交一份关于乡村“互助养老”的建议和提案。这是一份凝结着众多社会热心人士和公益机构浓浓期盼的建议提案。“在城乡分化的背景下,农村空巢养老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为人儿女,关注这个问题是我们人大代表不可推卸的职责。”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邯郸市城管局垃圾管理处环卫工人闫光华说。

独居老人悲剧引发肥乡抱团养老模式

几位代表委员仍在认真修改提炼的这份建议提案,缘起于河北省“互助幸福院”养老模式在过去8年中的实践摸索。

2006年,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县发生了一起独居老人死于家中数日无人知晓的悲剧,这起悲剧促使肥乡县展开互助养老院的建设。2008年肥乡县前屯村集体出资,把村里废弃小学改造成全县第一家“互助幸福院”,免费提供住宿,并配备有电扇、暖气、厨房等设施。老人签协议入住,吃饭、穿衣、医疗等由子女出资,也没有专门服务员,老人之间自我管理、互助服务。村集体一次性投资建设外,每年水、电等费用仅几千元,老人每月只需花费几十元。有啥急事,其他老人可立刻联系子女,比较符合农村实际,离家不离村,就地抱团养老。

“‘就地抱团’的养老模式,极大地提高了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品质。可是,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幸福院的发展后劲疲软,急切需要明确一个‘合法’身份,获得政策上的支持。”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李蓝说。

对河北乡村互助养老模式关注的,还有很多社会热心人士和机构。“两会”召开前,河北钻石公益基金会、河北大学民生研究中心和保定市善和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中心到基层调研,完成了一份《河北省农村空巢老人生存状况调研报告》,这份报告引起了几位代表委员的注意。

  身份模糊,幸福养老院期待新支持

分析河北肥乡的农村互助幸福院模式,李蓝说:“身份模糊,资金匮乏,缺乏可持续性。”

仅能以村民自治组织的形式存在的互助养老院“没有法定代表人,无证无资格。”在政策扶持上,国家层面的支持政策尚未出台,省市财政仅起到辅助作用,且各地做法不一,亟须形成稳定的财政供给渠道。省市县政府补助、财政拨款,对于目前的现状,还是远远不够的,终归还是杯水车薪。

李蓝说,由于得不到有力的支持,互助养老只能解决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独居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随着入住老人年纪的增大,慢慢就会丧失自理能力,就需要被迫搬出。另外对于农村来说,还有很多瘫痪、半瘫痪、智障、患病人群等失能失智老人不能享受帮扶,互助幸福院无法解决农村养老群体中的真正难题。显然,互助养老院在目前的状况下,是没有发展后劲的。

就地养老,互助下的幸福院如何更幸福

多地调研之后,代表委员们对农村互助幸福院发展提出了这样的建议:

一是中央、省、市政府应在农村互助养老供给中发挥主要作用,并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差别,为农村养老院设立专项扶助资金;二是明确互助幸福院的合法“身份”,可参照同样是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模式,解决互助幸福院的身份问题,使互助养老院成为名正言顺的社会组织,具有法人主体地位;三是增大资金支持力度,广泛吸纳社会力量诸如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间团体、社会资本等的参与,合理利用闲置资源,解决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另外我们还呼吁,要在采取多种渠道、增大资金支持的条件下,努力提高覆盖面,力争做到面向所有的农村老人,尤其要解决失能失智老人的入住问题。推动农村互助幸福院全面转型升级为农村养老护理、服务照料、精神生活、休闲活动的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村各类老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全国人大代表、河北大学副校长李小亭说,谁家都有老人,谁都有老的时候。农村的老人曾经为国家粮食安全,为城市的建设,为国家培养人才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年华,不能让老人们老无所依。

责任编辑:刘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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