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使你的犁和耙,我去走天涯。”从上世纪80年代农民进城务工开始,到去年在城市流动的乡村人口已经达到了将近3亿人。在这一过程中,我国城镇化率也上升到了56.1%。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更加复杂:大量流动人口背后的留守儿童、老人和妇女,城镇化背景下的乡村凋敝,还有那些进不了城也回不去乡村的年轻打工者们……但城镇化决不是把城乡的裂隙撕得更大。4月19日,在发改委举行的关于“2016年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任务”新闻发布会上,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徐林就此回答了记者提问。
落户不应有地域歧视
4月初,发改委推出的第一本年度《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5)》显示,2015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1%,但是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39.9%,两者之间仍存在着16.2个百分点以上的差距,被统计为城镇人口的2.34亿农民工及随迁家属难以融入城市社会。报告指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不快,主要是由于“两个积极性”不高,其中之一就是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
对此,徐林表示,今年围绕城镇化要开展五个方面的工作,二十个工作重点中,第一个就是扎实有序推进农民工融入城镇。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要拓宽落户通道,特别是要督促各个地区特别是主要城市,即外来人口聚集地区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
“现在我们了解到,很多城市很多地方放开了落户政策,但只放开了对本地的落户政策,比如广东对本省的农民工进城落户条件放得更宽,但是对外地人,比如四川人、湖南人,放得就不那么宽。从调查情况看,很多地方在农民工落户的政策制定上,这是一个普遍现象,是不合理的。我们在户籍人口落户方面不应该有本地人和外地人的差别。”徐林说。
为了激励地方政府,徐林表示将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哪个地方农民市民化工作推进得更快、落户得更多、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好,财政转移支付就对这个地方的规模更大。
另外他还表示,城市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财政建设资金,即预算内的投资对城市基础设施的补贴也要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
“即便到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按照我们测算,那时候仍然有2亿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他们还是不能得到就业和居住所在地的户口。这部分人的市民化主要体现在基于居住证制度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覆盖。”徐林表示,设定居住证制度很重要的前提是不能设“前提条件”。
责任编辑:刘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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