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在解读《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时指出——
要坚决杜绝“数字脱贫”“假脱贫”
□□本报记者白雪妍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促进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在2020年以前有序退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5月10日,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解读《意见》时指出,建立贫困退出机制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大改革,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重要内容,对确保按期退出和确保退出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大意义。
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标准是怎样界定的?
根据《意见》,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2015年,我国现行扶贫标准的现价为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855元,对应5575万人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对象。根据规定,各省还可以制定高于这个标准的地方扶贫标准。目前有12个省市制定了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一般在4000元左右,高的到了6000元以上。
“我国扶贫标准是‘两不愁、三保障’的综合标准,除了收入标准外,还有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我们认为这个综合标准是符合我国实际的,形象地说,就是希望老百姓除了口粮以外,还有适当的肉蛋奶;以前人穷,一家人可能只有一条裤子,现在每季都有换洗的衣服,一季三五套,春夏秋冬,有裙子、单衣、棉衣。”刘永富说。
贫困村和贫困县的退出则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中部地区降至2%以下,西部地区降至3%以下,贫困村的退出还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
“从目前的情况看,贫困县的贫困发生率还是比较高的,用建档立卡的数据,贫困县平均贫困发生率17.3%,贫困村16.9%,我们做了测算,如果到2020年所有中部县贫困发生率降到2%以下,西部降到3%以下,全国剩下800万贫困人口,通过低保、医保、农村五保和养老保险等措施,能够确保他们到2020年收入都达到国家扶贫标准以上,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生活水平。”刘永富指出,退出的过程是逐步的,鼓励先脱贫摘帽,保证一定的数量,但到了2%、3%不是停止了,还要继续扶贫,一直做到全部脱贫。“全部脱贫之后也只是说中国的绝对贫困问题解决了,但是我们的扶贫工作并没有结束,中国的扶贫仍然会持续很长时间。”
责任编辑:雍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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