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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被占用?举报有门路了!
2016-06-16   来源:荆州农批网  作者:霞姨在哪儿   字体:【 】  浏览:62次   评论:0

国土资源的滥用、滥建行为一直都存在,特别是一些政府反而知法犯法。为了发动群众的力量,坚决抵制这一违法行为,国务院法制办12日向社会发布《国家土地督察条例(征求意见稿)》。

根据意见稿,个人如发现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有违规行为,可向国土督察机构进行举报!意见稿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在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有权向国家土地总督察、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举报。

据悉,自2006年国务院正式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及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以来,全国已发现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违法问题近17万个。由此可见,国土督察在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2336是国土部开通的全国违法举报电话号码。尽管各级国土部门都受理举报,也有电话和网络等举报渠道,但从相关报道看,存在一些举报多年无果的现象。比如浙江某地,当地村民从2009年起多次向市国土、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举报,但到2013年仍迟迟未果。

事实上,无论是企业、个人违法用地,还是地方政府违法用地,病根都在地方政府身上。比如某地在教育科研用地上建起了豪华别墅,存在未批先建等多个问题,让一些人没有想到的是,在项目手续并不完备的情况下,当地政府竟然向开发商下发 《开工通知》 ,并要求“高效施工,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

由此可见,遏制违法用地的关键还是严厉追责,提高违法成本。

征求意见稿也对督察机构提出了严格的法纪约束。其中规定,督察机构不直接查处案件,不改变、不取代地方政府的管理职责;督察人员与被督察的地方政府或者督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国家土地总督察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督察信息;督察机构和督察人员不依法调查处理违法案件线索、在履行职责中接受宴请或者收取财物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Tags:路了 责任编辑:霞姨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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