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流转的不断加速,承包土地的相关纠纷事件也在不断的增加。 
针对这个问题,近日农业部出台了《农业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体系建设的意见》,这个意见里究竟说了什么,有哪些新方法新措施,看官不急,容爱农帮为你细细道来。 总的来说就是建立调解员队伍,加强调解能力,形成“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纠纷化解机制。 首先是乡镇设立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要制定章程,明确成员构成、职责、议事规则等。由村组设立调解小组或指定专人调解,分区分片明确责任,实行村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负责制。 调解工作主要分为这5大类: 1,因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2,因经营权转包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3,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4,因确认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5, 因侵害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调解参照如下程序进行: 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村组或乡镇调解委员会应当调解;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员也可以主动调解。 调解由1-2名调解员进行。调解员应充分听取陈述,讲解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员应根据当事人达成的协议,依法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的,调解员应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 最后,调解员将调解双方当事人的相关材料立卷归档。
爱农帮总结:农村往往地处偏远,司法诉讼来解决纠纷一则费用较高,二则费时费力,国家设立调解员制度,是为了方便农民朋友。同时调解员也更了解本地情况,若能执行到位,必将是今后调解土地纠纷的主要方法。 
而农民朋友也应该更了解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在土地流转时做的更规范,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欢迎关注爱农帮公众号,了解更多农业农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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