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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偷孩子的是农村人,买孩子的也是农村人
2016-08-10   来源:益阳农批网  作者:低炭哥   字体:【 】  浏览:42次   评论:0

前些天看了电影失孤,于是关注了一下儿童被拐卖的信息,一看大吃一惊,原来偷孩子的和买孩子的都是农民,而且当公安机关去解救被拐孩子的时候,还会遭到当地村民的暴力反抗。。。。。

这难道就是我心中一直认为的淳朴勤劳的农民?

他们难道不知道父母失去孩子的痛苦吗,他们知道,因为有些人贩子就是因为自己的孩子被拐之后才走上这条路的。这样一个心理变态扭曲的族群,旷古罕见,这也是中国进入文明社会的最大的绊脚石。

农民安全感的缺失,是深层因素。

城市人受教育程度普遍较高,寻求工作的机会也较多。哪怕是下岗工人,他们也受过相对的职场熏陶,他们比农村人自信,更有安全感。他们相信即便最惨到老无所依,依然不至于饿死。

至于农民,

请问一穷二白,无文化,无技能的农民,除了靠儿子养老,还有其他方法么?

没有儿子,那就买吧。

重男轻女的恶俗,是历史遗毒。

重男轻女的丑恶观念,不仅仅存在农村,在城市也是普遍存在的,甚至在全球很多地方依然根深蒂固!重男轻女的观念不是农村的特色,然而却在农村独特的环境下,发展成一股更为邪恶的力量。

很多农村女性,被视为生产工具,被视为商品,更令人寒心的是,不仅仅是施暴的男性这么认为,受虐的女性,甚至也在长期的观念灌输下,认定自己低人一等的身份,从未想过反抗。

生不出男孩的媳妇,在很多农村,被认为是有罪的,羞耻的,苟且的。

他们认为:没有男孩的家庭,这辈子完了!

没有儿子,那就买吧。

封闭的小农意识,与法律意识的对抗。

一户人家犯法,法律的实施是精准的,一个村子犯法,法律沦为无计可施的尴尬!一起刑事案件上升为群体性事件,是地方官最不愿看到的。

法不责众,一直是一些群体性犯罪逍遥法外的原因。

整个村子包庇嫌犯的案件,时有发生。甚至整个村子一起实施对被拐妇女的监禁和迫害。

经常在网友评论中看到这样的评论:买卖儿童罪立法,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然而发现一户人家多了一个小孩,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没有人会为了一个陌生小孩,搭上自己在赖以生存的村子里的地位,名声,邻里关系。

拐卖事件,在此刻,依然在我国各地发生。与其在网路上愤怒的讨伐人贩子,不如共同呼吁领养机制的完善和推广。

Tags:容忽视 农村人 责任编辑:低炭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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