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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城市买了房,想把农村的房子卖了,到底行不行
2016-08-14   来源:鹤岗农批网  作者:萌萌女   字体:【 】  浏览:45次   评论:0

今天和几个易地扶贫搬迁户聊天,在聊天过程中他们问我说,如果在城里买了房以后,不想撤除农村的老房,今后不回农村住的话,老房子卖给别人行不行?另外,还有个朋友问到,如果在城里买了房以后,农村的土地或宅基地会不会被强行收回?

对于第二个问题,在这里就不再详说了,在以前的文章里已经说过,一句话,不可能被收回。我们来聊聊第一个问题,其实这个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小编当时限于时间,没有过多的解释,因此想在这里再谈一下自己的一些看法,从宏观上说一说,不一定很全面,如有更深入的问题,请结合当地实际详细咨询本地专家。

为什么说这个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呢?因为这不仅仅是单纯的房屋买卖问题,这里面还涉及到农村的宅基地问题,你不可能只把房子卖给别人,而不将宅基地流转给别人吧!想必因为只出售房屋,而买受人未获得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而导致的纠纷也不在少数。所以我们说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在这里也不可能解释得太清楚,需要结合具体案例来进行分析。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农村的土地基本上均为集体所有,包括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等。作为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农户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如果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没有宅基地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一定面积的宅基地,这种宅基地的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村民身份的改变而发生变化。作为集体所有的宅基地,是严禁私自出售的,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

而作为宅基地上的房屋,这是属于村民的私人财产,所有权是村民的,村民可以任意处置,撤除、出租、出售随你高兴。出租或出售自己房屋有一个小弊端和一个大问题。这个小弊端对于那些不再回农村居住的人来说不存在,但是对于那些今后想再回到农村居住的人来说,不仅是个小弊端的问题了,而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因为在《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这个规定真的对那些出售了自己房屋以后想再回到农村居住的人来说,确实是一道硬伤,因此考虑到要出售自己农村房屋的村民来说,这个问题一定得考虑清楚。

存在的一个大问题是什么问题呢?也就是我们国家对土地和房屋的管理是分开管理的,土地因其性质问题不能转让出售,而房屋是村民的私人财产,可以随便处置。在当前,农村房屋的出售转让在没有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的背景下,就容易导致一个大的问题。这就是容易导致出售人和买受人之间的纠纷,房屋出售给了买受人,但宅基地不能出售,违反了“房地一致”的原则,所以比较容易出现纠纷问题。比如说,出售了的宅基地被征收了以后,补偿款是该给出售人呢,还是该给买受人。作为常理来说,一般出售人是不会再去争这个补偿款,但是有的人就不按常理出牌,利益面前总是纠纷不断。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农村的房屋是可以出卖的,但是出卖有风险,也就是存在一定的弊端和问题。而为了避免纠纷的发生,就要看你出售给谁了,这个很重要。

主要原因在于我们国家当前在这方面没有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并且在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涉及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卖虽有一些规定,但都比较原则。但是在实践中又经常发生这样的问题,因此地方法规对此作出了一些具体规定,用来调整这类纠纷的发生。在对农村宅基地的出售作了相应的规定,也就是需要达到一定条件,即出售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买受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转让行为需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宅基地使用随房一并转让。

所以说,要买房可以,关键是看你卖给谁,卖给哪些人,才会被承认合同有效。一般是出售给本集体其他成员的合同有效,出售给本集体外的村民的,符合合同有关规定的有效。但不能出售给城镇居民,因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有规定,农民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所以出售给城市居民的,合同将被判定无效。

问题并没有说得很清楚,主要是各个地方的地方法规规定不尽相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总的大方向就是这样,希望对你有用。

文|山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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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农村的 房子卖 责任编辑:萌萌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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