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官网4月17日发布了一条信息,介绍说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意见》指出,统一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将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到与城镇水平一致,即分别为270元、340元,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实行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动态调整。 
而在此之前,城乡的扶助标准是有区别的,分别是城镇每人每月270元(伤残)、340元(死亡),农村每人每月150元(伤残)、170元(死亡)。从这样一个补助标准来看,城乡标准差异之大,让我们广大农村人感觉有失公平,感情受到严重伤害。而这次城乡标准的统一,我们可以说统一的不是补助标准,而是公平,是人心。 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使得城乡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户籍制度、社会投资、劳动生产率、社会负担等等各方面都存在城乡差异化,尤其是饱受诟病的“城乡同命不同价”的人身伤害赔偿制度,简直是赤裸裸的歧视人的生命和感情的平等性,都说“人生而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为何仍然有如此荒谬之制度存在? 
城乡二元差异的存在,除了导致今天很多社会问题的出现以外,这种不公平的制度设计很是伤害我们农村人的感情,严重影响到社会和谐。近年来,国家在着力打破这种不公平的二元差异,使我们农村人和城里人都能享受到同样的公共服务。例如城乡户籍统一登记、构建城乡教育一体化、社保体系城乡一体化等等的制度改革。 
虽然说我们广大农村在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上与城市依然有差距,但是从制度上得到公平对待,从心理上来说,就算条件暂时不如城市,可我们感觉心情很舒畅,毕竟这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普遍现象,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 而这次国家卫计委出台统一城乡失独家庭扶助标准的政策,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人来说,我要为卫计委点个赞,因为他第一次让我感觉到从此天下不再有城市人和农村人之分,我们都是人。补助的钱不是很多,但让人心里很暖和。 
随着今后各种政策的出台,我们希望政策要向农村倾斜,这么多年来欠农村的太多了。农村人口作为中国主体人口这个事实,暂时是无法改变的。何况农业是立国之根本,农村是固本之根基,农民是安邦固本之源泉,所以农村安则天下安。 
什么时候再把那个让人讨厌的人身伤害赔偿制度给取消了,则小编心里就踏实了。如若不然,请问那种差别化的制度设计者们,你们是要闹哪样? 文|山魈 感谢来访,欢迎关注“农记”,点击下方“订阅”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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