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期限一般较长,三五年都算短的了,而地价却是一天一天的在变,难免有些转出方想要要求增加租金。 那么,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后,当地租金上涨,转出方能否要求增加租金?

其实,法律上是这么规定的: 一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二是《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合同法>的司法解释(二)》第三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客观情况巨大变化,致使订立合同的基础丧失,如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双方协商一致后才可变更合同: 一是流转期限较长时,当事人无法预见流转费用的波动。当流转费用出现大幅度波动时,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流转费用。 二是根据合同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对流转费用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 三是双方就流转费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精神,如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51找地致力于打造深度型农村土地营销平台,以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为基础,为广大农户、土地投资者提供包括农村土地流转供需信息、水土检测鉴定、新农业经营/技术等在内的综合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