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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子建大了不用慌,这些超占的宅基地可以这样确权!
2017-03-21   来源:新乡农批网  作者:七剑下饭馆   字体:【 】  浏览:78次   评论:0

要说如今农村最关心的一件大事莫过于农村的土地确权问题了!前几日有几位农民朋友向小编咨询,宅基地超占会如何处理?像这种类似的情况还能确权吗?今天,小编就针对农村宅基地超占问题做详细的分析。

农村房子建大了不用慌,这些超占的宅基地可以这样确权!

一、农村这些超占的宅基地怎样确权?

小编了解到,如今在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上还不够规范,“一户多宅”和“宅基地超占”的现象还都普遍存在。自1982年以来,我国一直在出台相关政策,不断调整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情况。

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农村宅基地超占如何确权的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类现象细分三种情况处理:

1、凡是在1982年国家推行实施《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村民在建造房屋的过程中出现的宅基地超占的情况,但是自法律实施后宅基地使用面积未继续扩大的,均按照宅基地现有的实际面积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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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凡是在国家1982年颁布施行《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和1987年颁布施行《土地管理法》期间,违反宅基地使用标准宅基地超占的,超过面积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处理,根据具体的处理结果予以登记。

3、凡是在国家1987年国家推行实施《土地管理法》后,虽然符合规划但是实际使用面积超占的,给予暂缓登记处置。需要按照政策要求补办相关手续,待到手续补齐后再依法予以登记,特别要指出的是,超占面积需要在登记薄和证书中备注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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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将如何处置农村这些超占的宅基地?

1、村民自治,需要村内集体组织讨论商讨决定;

2、对使用超出的宅基地面积可按照宅基地有偿使用的原则缴纳费;

3、可实行宅基地“抵消制度”,对于超出的宅基地面积,根据面积多少扣减农户相应的承包地,根据协商做总量平衡;

4、对于一些宅基地面积普遍偏低的地区,适当提高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标准,力争做到村镇规划中人均用地和宅基地面积相一致。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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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农村房 责任编辑:七剑下饭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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