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养儿防老是中华民族比较古老的文化传统,在农村,这种观念更是根深蒂固。就拿手艺传承、家产继承两个方面来说吧,上一辈更是愿意传男不传女,因为在他们的观念里,“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结婚之后便成为外姓人。所以,一旦涉及到跟传承、家产相关的问题,理所当然的也都是儿子继承。 
那么,我国的继承法是怎么规定的呢?依照法律规定,无论农村妇女婚嫁与否,都应当与相同条件的男性享有同等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夺其合法享受的权利。所以,在家产继承方面,尤其是农村特有的房屋继承、土地承包权、土地赔偿等方面,农村妇女应该享有和儿子同样的权利。 可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农村亲情这种关系的逐步淡化,在现实生活中却经常出现因财产分割对薄公堂的情况。 比如,前两日一位粉丝向小编反馈的情况,“我已经结婚五六年了,但是在我老公这个村子一直没有土地,娘家的土地现在被征收了,可是村里却说我已经嫁出去了,不能再领取土地补偿费用了,我想问一下主编,像我这种情况,政策是怎么规定的?难道就真的领不到了吗?” 
先来看看,关于土地的分配问题,制度上是怎么说的。 目前,我国农村实行的依然是农村土地承保责任制,“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是一直以来土地分配上遵循的原则。所以,农村女外嫁之后,本身应该有的土地市带不走的,只好在丈夫家重新获得承包地。然而,依据目前我国农村的现状,大多数外嫁女在丈夫家是没有取得土地的。 不过,就这点上,土地管理制度是这么说的,“外嫁女在新的居住地未能重新获得土地的,原发包方不能收回其承包地。”据此,外嫁女依然是享有土地承包权的。 再者看看,土地拆迁的赔偿款,外嫁女能参与分配吗? 刚刚我们提到婚嫁女的土地承包分配问题,很明显,在外嫁女没有重新获得土地的情况下,依然还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以,就本应当享受正当权益。如若遇到土地拆迁,外嫁女是可以正常参与补偿款分成的。 
当然,参与是归参与,不过,具体该怎么分配,分配的比例是多少,可以在家庭内部自由协商。不过,总之一句话,万事以和为贵,不能因为金钱而伤了一家人的和气,更不能因为金钱伤了一家人之间的感情。你说对吗? (本文完) 感谢您看到这里! 欢迎您关注微信公众号:戏说三农(微信号:xishuosannong),一起记录农村那些事儿。 本文系作者原创,未经允许,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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