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有那些? 答: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二、村民委员会组成人数有多少? 答:三至七人组成。 三、村民委员会成员之间有哪些关系需要回避? 答:村民委员会成员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 四、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多少年? 答: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就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五、村民委员会成员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答:(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二)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四)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在本村工作并带头发展农村经济;(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六、那些人不适合作为村委会成员建议人选? 答:(一)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处理未完结或者处理完结不满五年的;(二)被处管制以上刑罚,刑满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三年的;(三)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四)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村民委员会是否一定要设副主任? 答:不一定。如果村的规模较小,村民委员会职数少的,不一定设副主任一职。 八、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由谁来负责? 答:村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主持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七至十一人级成。 九、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如何产生? 答:可以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也可以将选举委员会成员名额分配到各村民小组会议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 十、村民选举委员的任期时间。 答: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任期,自推选产生之日起至村民委员会完成工作移交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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