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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兴安盟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4%
2017-05-03   来源:丽水农批网  作者:wiwixin   字体:【 】  浏览:52次   评论:0

一季度兴安盟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4%

一季度兴安盟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4%

年初以来,兴安盟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改善民生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一季度,兴安盟全体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实现良好开局。

居民收入情况:一季度,我盟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37元,同比增长8.4%,高于全区0.2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区各盟市之首。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35元,同比增长8.6% ;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4元,同比增长7.6%。

按收入来源分,我盟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838元,同比增长17.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2.4%;人均经营净收入1582元,同比增长1.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6.5%;人均财产净收入127元,同比增长0.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9%;人均转移净收入790元,同比增长6.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2%。

居民消费支出情况:一季度,我盟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40元,同比增长6.2%。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346元,同比增长8.3%;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31元,同比增长3.0%。

按消费类别分,我盟全体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982元,同比增长4.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2.3%;人均衣着消费支出337元,同比增长0.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1.1%;人均居住消费支出491元,同比增长1.7%,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6.2%;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95元,同比增长2.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4%;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384元,同比增长18.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2.6%;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76元,同比增长13.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9.1%;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279元,同比增长9.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9.2%;人均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支出96元,同比增长1.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2%。

Tags:季度兴 安盟人 支配收 8.4% 责任编辑:wiw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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