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合同监管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合同帮农,加强拍卖市场监管,加大重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工作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合同监管履职到位。 一是“合同帮农”行动进展顺利。该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巩固和完善‘合同帮农’机制,为农民和涉农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纠纷调处等服务”的规定,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合同职能作用,以嘉鱼大型农业观光园、潘家湾蔬菜基地、潘家湾蔬菜批发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涉农企业和农民为服务重点,以“四个一批”(引导一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行一批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办理一批涉农动产抵押登记、指导签订一批农超对接合同)工作为抓手,擦亮工商部门服务“三农”这张名片。截止目前,全市系统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8类共1.8万份;指导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526宗,引导流转土地2.1万亩;办理涉农动产抵押登记76件,融资金额3.9亿元;引导大型超市与农户签订合同147家,合同金额1354.2万元。 二是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初显成效。该局制定下发了《咸宁市工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及时调整思路,主动查办各类合同格式条款违法案件。截止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办合同违法案件23起,案值近20万元。 三是切实加大对拍卖市场的监管力度。坚持严格督促企业提供拍卖标的权属证明及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复印件,严格审查拍卖标的是否存在瑕疵等情况,坚决杜绝不办理拍卖备案、拍前办理备案拍后不办理备案、拖延办理拍卖备案等违法行为。要求拍卖企业及时在具有权威性、可读性的报纸或其他新闻媒介发布拍卖公告,载明必告事项。采取工商人员现场监督的形式,重点对“六类”拍卖活动实施全程监拍。督促企业严守法定备案时间,切实杜绝超越时限临时备案和各种拍卖随意性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拍卖备案37件,现场监拍5次,成交额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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