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第十个年头了,我每年春节都不敢回家,没发工钱的乡亲们会来堵门,家里老的小的都跟着我遭罪,十年了,我每天都背负着欠债不换的骂名。 十年前,我和已经有十几年合作历史的建筑公司达成了共识,和建筑公司共同施工完成,口头上约定的,没有签合同。说好完工后按照合同标明的国家煤炭定额进行结算。当时我带领的第三建筑队承担了80%的工程量。
工程完工后,建筑公司的上属公司下达了命令:按照地方定额进行结算。建筑公司说,“当初约定是上面怎么和我结算,我就怎么和你结算”。 按照合同规定的国家定额计算工程价款应为4221095元,我的建筑队承建了其中的4179579元,而按照地方定额结算只有2297287元,同时,还要扣取我的建筑队“管理费”421322元。其中1882252元的差价主要就包括我建筑队所垫的材料款和建筑队的工钱。 我多次要求按合同规定的煤炭定额结算的情况下,上面又付工程款15万元。 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由于需要的工程垫款和材料款数目巨大,因此大部分是赊欠来的,约定等工程结算以后还款。而工程建完后, 我没有钱还欠款。工程队也解散了,因为建筑器械设备被债主拉走了,没有发工资的工人们也席卷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从此,我背上了欠债不还的骂名,到现在已经将近10年了。 罗爷法律提醒:通过合同漏洞赖账的发包方不少,施工企业一定要熟知相关法律知识,善用法律知识,以防这样的情况再次发生。另外,如果你遇到了工程款被拖欠,设备费用被拖欠等问题,想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了解更多”提交问题,我们会主动免费给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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