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的天气气温已经很高了,可是很多地方的农民心里着急忙慌的比外边的天气温度还高。因为七月开始,不少地区的宅基地一户一宅已经开始落实,也有一些地区在做最后的调研和统计,下一步就是回收执行了。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并不是今年才提出来的,但是以前因为缺少执行依据,迟迟没有推行,随着今年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的出台,一户一宅的回收也有了法律依据。 
也正是因为宅基地回收的开始,让一些农民心里打鼓,担心自己多余的宅基地会被收回,其实如果农民多余的宅基地是合法获得的话,也无需担心。为了避免一刀切的情况,2017年农民有这4种情况的宅基地不予回收。 子女依法继承的宅基地 在农村有很多家里子女比较多的,早年间也进行了分户,但是后边其他子女因为各种原因未在农村居住,只有个别子女依然生活在农村,这种情况下如果父母去世,子女是可以合法的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当然由于继承了父母的宅基地而导致的一户多宅的宅基地,此次是不予回收的。 
村集体成员间买卖的宅基地 虽然说农村宅基地不允许随便的买卖,但是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的买卖是准许的,有些农民把自己的宅基地卖给了本村的农民,这是符合规定的,因为买卖而出现的一户多宅也是不予回收的,但是农民需要提高买卖合同和证明这块宅基地卖买之前的来源是合规的即可。 
办理分户之后分到的宅基地 有些农民已经成功的办理了分户,进而取得了新的宅基地,这也是符合宅基地使用规范的,所以不再回收之列,但是农民需要注意的是从宅基地划分下来开始,要尽快的投入使用。长时间荒置不用的,那还是要回收的。 
因户口迁移导致多出的宅基地 这种情况主要是针对有特殊情况的农民,因户口迁移导致的没有宅基地无法分户,分户又要求拥有宅基地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多出的宅基地也暂时不予回收。 
所以虽然说农村的宅基地已经在做回收前的统计工作了,家里存在一户多宅情况的农民其实也无需过多担心,只要配合登记,提供宅基地来源的相关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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