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6日在阳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黄雄
各位代表:
我代表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旁听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8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省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阳江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司法管理、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为维护阳江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994件,办结11518件,结案率为96.03 %,均比2007年上升。审结减刑假释案件5186件。所办结的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结案,99%的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基本实现了案结事了。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围绕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共受理一、二审刑事案件1088件,全部审结。依法判处各类犯罪分子1404人,对330名罪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被告人郑运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故意杀人、报复伤害、抢劫、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4人死亡,3人轻伤,获取巨额经济利益,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去年12月,我院依法对该案21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对首要分子郑运坚等3人判处死刑,判处3人死缓、1人无期徒刑、14人有期徒刑。近三年来,共对6件案件的61名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依法从重判处刑罚,维护了我市社会治安稳定。
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开展“严打”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犯罪活动,审结“两抢一盗”案件381件,对655名犯罪分子依法判处了刑罚。依法对犯有持枪抢劫、故意杀人、爆炸等多项罪名的梁传帮、陈超繁等罪犯依法执行死刑。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活动,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154件,对203名犯罪分子判处了刑罚。依法对故意伤害犯罪分子左振飞等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执行了死刑。深入推进禁毒斗争,严惩毒品犯罪,审结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129件,对162名毒品犯罪分子判处了刑罚。
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以及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初犯、偶犯、自首犯等依法从宽处理,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依法对110名未成年被告人从宽处理,对其中64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7人判处缓刑,积极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围绕促进经济发展,依法调节民事和行政纠纷。牢固树立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观念,依法调节民事和行政纠纷,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5974件,办结5849 件,结案率为97.91%,涉及诉讼标的金额11亿元。
依法审理涉及“三农”问题的民事案件,审结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103件。对柯某等人与阳春市春城镇七星村委会等一批影响重大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作出了判决。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及其他各项民事权利,促进农村改革发展。
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审结劳动争议纠纷案件68件。对王某与阳江市某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一批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依法作出判决,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加强企业破产重整案件的审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改革顺利进行。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和市政府的支持下,成功审结了上市公司华龙集团破产重整案,解决了该公司历史遗留的7.5亿元巨额债务问题。华龙股票已于今年1月5日复牌上市,企业获得重生。既维护了近3万股东的合法权益,又保障和拉动了我市经济发展,优化了投资环境。
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依法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78件。提高行政诉讼案件审级,更好地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最大限度地协调处理因农村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社会热点问题引发的群体性行政争议。
围绕维护社会和谐,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按照案结事了是硬道理的要求,对调解工作抓得早、抓得实、抓出了成效。从2004年召开全市法院调解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加强调解工作以来,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逐年提高。去年,全市法院调解解决了2335件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43.85%,同比提高4.53个百分点。
加强对群体性诉讼案件的调解。对群体性诉讼案件,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尽力做好辨法析理和教育引导工作,全力化解矛盾,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坚持对原告波马公司诉阳江地区19家商场商标侵权纠纷系列案进行调解,促成其中的16件案件调解结案或撤诉。
坚持对各类案件耐心做全程调解工作,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把调解工作做在庭前、庭上、庭后,积极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力求调解结案。有的案件当事人虽然未能达成调解协议,但经过法官反复、多次调解,双方矛盾得到缓和,判决后也能服判息诉。注重加强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对一审案件的调解工作,尽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积极探索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依靠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建立与人民调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联动调解格局。推广江城区法院闸坡人民法庭“法官+调解联络员”的调解模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推进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切实把纠纷解决在基层。
二、为民司法,保障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坚持以人为本,密切与群众感情,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利益。
维护好群众的合法诉权。提高立案效率,健全便民立案机制,加强诉讼指导,进一步便利群众参与诉讼。主动进村进户调解,开展巡回审判。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和当事人的诉讼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坚持落实好司法救助制度,对1023名特殊困难群众缓、减、免收诉讼费176.95万元,确保他们打得起官司。
实现好债权人合法权益。健全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和执行联动机制,依法慎重使用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尽最大能力为当事人追回合法债权。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4384件,已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金额11亿元。重点加强对涉及农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款和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案件的执行,优先执行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去年,我院执行了阳春市永盛水泥厂有限公司等破产倒闭企业欠债案,为450多名职工追回企业拖欠的工资、下岗生活费、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共1041万元。
市委对执行工作高度重视,去年11月27日,市委常委会对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人民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在市委政法委的组织领导下,全市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大见成效,至今年1月底,执行到位标的金额3.86亿元,执结了一批“老大难”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处理好信访和申诉案件。进一步畅通信访和申诉渠道,加强信访和申诉审查工作。坚持落实领导包案制度,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坚持组织案件承办法官和信访法官联合接访,加强判后答疑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群体性诉讼案件和矛盾尖锐案件的信访,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加强对群众的法律教育。对当事人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案件,发现可能有错的及时立案再审,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利。去年,群众向全市法院来信来访1419件(次),同比下降33.57%;当事人提起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案件118件,同比下降34.4%。
三、规范管理,接受监督,努力实现司法公正高效
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实现司法公正高效。去年,全市法院结案率超过96%,上诉改判率保持在2%以下,生效案件正确率达99.87%,各项衡量司法公正和效率的指标均比2007年有了新的进步。
更加重视规范法官行为。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运行过程中法官行为的规范、监督和制约。进一步规范审判长、庭长、主管院长对各类案件的审批权限,规范和加强刑事专业委员会和民事行政专业委员会工作。实行“阳光审判”、“阳光执行”,加强对审判和执行过程的监督。提高二审案件的公开开庭审理比例,规范法官庭审活动。规范全市法院的司法委托活动,保证司法委托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更加重视案件质量监督。加强对案件开庭前的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法官回避制度,加强案前监督;建立案件效能跟踪监察制度,对案件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加强案中监督;进一步发挥法官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作用,成立案件评查小组,对各类生效案件逐案评查,加强案后监督;加强对法官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综合考核。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对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改判。贯彻落实执行案件的催办、督办、指定、交叉、提级等制度,加强对执行案件的管理监督。
更加重视接受外部监督。更加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和沟通。成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开展联络工作,促进了联络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开展“百庭观摩”活动,先后邀请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和旁听案件庭审16次271人(次),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关注的案件18件(项)。为每位人大代表订阅《人民法院报》。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依法审结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再审案件22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5件依法改判。
四、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司法能力,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坚持以增强法官司法能力作为法院工作的“硬任务”,“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努力提高队伍的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廉洁自律能力。
狠抓队伍教育工作。在全市法院系统内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成效,进一步牢固树立了“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解放了思想,强化了群众观念,增强了破解难题的能力。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建立“法官教育基地”,推进了法官教育工作的制度化和经常化。加强抗震救灾精神教育,发动干警捐款捐物,积极支援四川汶川地震灾区。
狠抓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健全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预防和避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加强廉政纪律教育和廉政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建设廉政文化、树立新风正气”活动,举行“法正风清”廉政书画、摄影作品展,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政谈心、家庭助廉等活动,长鸣反腐警钟。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发挥廉政监督员和兼职监察员作用,强化对法官行为的监督。
狠抓业务培训工作。重视干警的业务培训,建立分层次、多渠道、重实效、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格局,共计培训951人次。我院与珠海中院,阳西县法院与珠海香洲区法院分别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共享培训资源,增强了法官的业务能力。加强深入群众和调查研究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把握社情民意和化解矛盾的能力。
狠抓领导班子建设。注重领导班子建设,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参加党校学习和国家法官学院培训等途径,增强了领导班子的科学决策能力、驾驭大局能力、法律业务能力和廉洁自律能力。加强中层干部建设,提高中层干部管理协调能力。发挥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全面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年来,全市法院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江城法院刑事审判庭荣立集体一等功,阳西法院执行局荣立集体二等功,5个集体受到省法院表彰,5个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2人荣立个人二等功,3人受到省法院表彰,9人荣立个人三等功。
五、加强业务指导,重视法庭建设,努力提高基层司法水平
根据法院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工作重心下移,高度重视基层法院建设,加强对基层法院的⒍街傅迹??μ岣呋?惴ㄔ核痉ㄋ?健?br>
加强二审案件的审理,监督指导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维持一审正确裁判,纠正不当裁判。建立定期巡回指导基层法院业务制度,帮助下级法院提高司法水平。加强对基层法院办案效率监督,采取综合考核、定期通报、专门检查、强化责任追究、提高简易程序适用比例等手段,促进基层法院提高办案效率。去年,基层法院结案率达98.35%,均在法定期限内结案。
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建设。派遣法官到法庭工作和锻炼。加强对法庭干警的教育培训。提高法庭法官深入群众、解决纠纷的能力。帮助法庭加强与其他基层组织的联动,把纠纷解决在诉讼之外,促进和谐社区村镇建设。去年,人民法庭50%的案件通过调解结案。
一年来,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是分不开的,与各位代表的关心和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个别案件的效率和质量还不够高;个别法官还存在机械司法现象;对法官司法行为的监督有待加强;法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办案经费比较紧张,等等。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全市法院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开展“目标管理年”活动,全面加强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和基层建设,努力在整体工作上走在全省法院前列,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抢劫、爆炸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重点抓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增加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危害农村改革发展的犯罪活动。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二)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健全各项司法救助制度,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依法妥善调处金融危机引发的各类纠纷案件,保护企业合法利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农业承包、土地流转、征地补偿等涉及农村改革发展的纠纷案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执行治理年”活动,深入推进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三)加大化解矛盾的力度。加强矛盾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协调和平衡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实现案结事了。继续完善“法官+调解联络员”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使更多的纠纷实现诉讼外解决或调解结案。加大处理涉诉信访力度,切实将纠纷解决在基层。
(四)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继续完善法官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度。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强化司法行为监督和责任追究,确保公正司法。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职能作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改进法院工作。
(五)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司法能力建设年”活动,加强法官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司法能力,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构建符合法院工作实际的惩防体系,确保廉洁司法。
(六)大力加强基层法院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大力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法院的办案质量和效率,树立基层法院司法权威。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推行法官助理制度,解决基层法院人才短缺和法官断层问题。提高人民法庭司法能力,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和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好打击各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改革开放的司法职能,为我市加快推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新型工业化步伐提供更加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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