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不断优化,办案效率逐年提高,阳春市检察院时隔26年重获全省先进———
本报记者∕胡小升通讯员∕戴超华 叶战凡
今年3月,阳春市检察院从广东省检察院捧回两项大奖:时隔26年,院集体再次被评为“2008年度广东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检察长项颂标被评为“广东省优秀基层检察长”。这两项荣誉去年在阳江市均属唯一。一个粤西地区经济欠发达县级市的检察院为何能脱颖而出?日前笔者走进阳春市检察院,探究其背后的“秘诀”。
“管理好了,工作就顺了,事业就兴旺。”
谈起阳春市检察院的变化,院班子成员都感慨地说:“关键是抓管理,管理好了,工作就顺了,事业就兴旺。”
2005年7月项颂标到阳春市任检察长时,全院干警队伍人心比较散,工作打不开局面。怎么办?治院先治“心”。院班子成员分头与中层干部、一般干警推心置腹,谈现状、想点子、谋发展。同时,全体干警开展“如何构建和谐检察院”、“我是春检人”大讨论、大学习。面对班子力量薄弱、中层干部“断层”问题,该院及时补充“新鲜血液”:两名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升任院领导,一批老科长“让贤”退位,17名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上岗,普通干警也轮岗。
人员调整到位后,如何公正考核激励干警并给予他们合理的待遇?该院党组编制了涵盖90个岗位、200多页的文本,为每个职位定下“军规”,检察长与副检察长、副检察长与科长、科长与科员之间分别签订绩效考核责任书,形成职责分明、环环相扣的“链式”管理。打此往后,阳春市检察院变样了,干部队伍不断优化,办案效率明显提高,荣誉纷至沓来,2005年至2008年,全院受省、市级表彰8次,受省、市院表彰的部门10个次、个人21人次。
4年缴赃款超26年总和
严格的管理使干警的工作热情极大地迸发出来。院党组“趁热打铁”,以办案为龙头拉动全院工作,突破口指向查处职务犯罪这一薄弱环节。
2006年2月初,一封群众检举信到了阳春市检察院领导的案头,来信反映时任阳春市直某局局长、市人大代表林某浪在乡镇工作期间贪污公款。该院立即秘密安排侦察员展开初查,约半个月时间,初步掌握了林某浪涉嫌贪污的事实。2月15日该院正式立案,起初林某浪矢口否认贪污。为了将“蛀虫”绳之以法,办案人员深挖细查,掌握了大量证据,面对铁证,林某浪终于低下了头。林局长东窗事发,其同学、好友纷纷向检察机关说情,请求“法外开恩”,阳春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出面一一顶了回去。没有阻力干扰,案子办得很顺利,5月26日侦查终结,认定林某浪在1998年至1999年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55.9万多元。经过一、二审,林某浪锒铛入狱11年。林局长“落马”成就了阳春市检察院反贪史上的一个“经典”案例。
渎检工作也突破空白,当地林业、农业、国土、公安等系统多名干部职工因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受到法律惩处。据统计,2005年至2008年阳春市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38件46人,追缴赃款1380多万元,数额远超1979年建院至2004年26年的总和。
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阳春市作为欠发达地区,迫切需要稳定的社会环境。“查办案件忘记了服务大局,忘记了维护群众利益,同样是一种失职!”该院检察长项颂标表示,一手要坚持“严打”严重危害当地社会治安稳定的犯罪,一手要为党委、政府发展经济保驾护航。
去年6月,该院反贪局获得阳春市某公司涉嫌行贿的重要线索,办案人员迅速调取该公司账单,“苦心钻研”后发现了其中的“猫腻”———各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以单位名义向该公司收取推广费、试验费、运输费补贴等“好处费”不入账。办案人员顺藤摸瓜,全面清查全市16个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的账目,结果,各个站都有贪污现象,30多人被卷入,涉案金额70多万元。为了惩治少数,教育挽救多数,维护全市农业技术推广系统的稳定,该院对涉案人员没有采取强制措施,促使人人主动交代犯罪事实,退还全部赃款。该“窝”案的巧妙处理,既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又减少了矛盾和对抗,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