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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应参与城市规划决策
2009-07-11   来源:惠州农批网  作者:room   字体:【 】  浏览:43次   评论:0
   省城乡规划设计院院长张少康来我市作讲座
   本报讯(实习记者/陶明霞)“在规划控制方面,宁可得罪一个开发商也不可得罪千千万万的老百姓。做城市规划时,要比市长站得还高。”前日下午,省城乡规划设计院院长张少康应邀到市规划局作讲座时的一番妙论,引起在座同行一致喝彩。
张少康说,在进行城市规划控制时,要全面分析城市发展建设的现状和问题,合理确定城市发展的定位和方向,科学预测城市发展的规模和环境容量,和谐构建城市的空间结构和发展形态,清晰划分城市的功能分区和土地性质,统筹安排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张少康认为,城市规划的本质是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行政行为。在决策方面,要从专家视角、长官意志向公共参与、民主决策转变。公众参与是规划决策最重要的基础,要争取更多市民、企业从各个方面参与协商讨论,取得广泛认同。规划一旦确定,就不能轻易更改。 
   张少康坦承,做好城市规划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处理好形态规划与利益协调、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城市发展与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矛盾。要处理好这些矛盾,可以优先安排城市重大战略设施,比如港口、站场、干道、水厂;优先保护城市的生态环境,比如山体、水体、湿地、环城绿带;优先利用农业附加值低的土地资源;优先安排小区的公共设施,比如中学、小学、社区活动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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