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检查《水法》贯彻实施情况时建议
本报讯(记者/唐丹丹)19至2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希臻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并于昨日下午召开座谈会,总结检查情况,建议坚持依法治水管水,坚决取缔污染水资源和非法开采河砂行为。
连日来,检查组深入阳东县、阳西县、江城区和阳春市进行了现场察看,并于昨日上午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水务局的工作汇报。
检查组指出,我市在贯彻实施《水法》过程中取得不错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大部分江海堤围、中小河流防御标准低,相当数量的病险水闸、山塘存在安全隐患;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老化、失修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发展;不少地方对水资源保护意识淡薄,部分山塘水库受养殖污染严重;基层水管人员工资待遇差,拖欠工资情况突出;个别地区未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河砂开采权等。
对此,检查组建议,要继续加强《水法》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的水患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坚持依法治水管水,坚决取缔污染水资源和非法开采河砂行为;要加大投入,对年久失修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进行修复完善,解决好“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要解决好基层水管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建立完善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副市长李日芳参加了座谈会。他表示,市政府将高度重视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并着力抓好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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