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五大工程”
通过大力实施“领头雁工程”、“素质工程”、“活力工程”、“暖心工程”以及“阳光工程”,实现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领头雁工程” 建设强有力基层领导班子
规范任期管理,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一般要任满一届以上,或在同一地方任党政正职累计时间超过7年,保证镇(街道)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坚持重视基层和“三个不吃亏”的用人导向,对长期在基层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优先推荐提拔使用。 注重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及时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备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选拔到镇(街道)领导岗位上来。
“素质工程” 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综合能力
加强农村党员干部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计划”,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使45岁以下的村“两委”干部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65%以上。 在农村新发展党员中,女性、35岁以下的和高中以上文化的所占比例要分别达到30%、80%、90%以上。重视选拔致富能人担任村级组织带头人。强化镇(街道)村党组织书记抓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如果出现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的“空白村”,对所在镇(街道)的党(工)委书记、组织委员以及村党组织书记实行诫勉谈话。建立村后备干部信息库,建立村党组织书记、驻村干部联系帮带村后备干部制度,每村至少要有1名35岁左右、大专以上文化的后备干部。
“活力工程” 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
在农村基层党员中开展“一诺三评五带头”活动,组织农村基层所有党员开展公开承诺活动,通过群众评价、党员评议、领导点评,对党员的践诺情况进行评议,促使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带头遵纪守法、带头生产致富、带头落实政策、带头服务群众、带头维护稳定。 创新组织设置方式,推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把党组织活动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强村富民等紧密结合起来,丰富党组织活动内容;创新党组织生活方式,扩大党组织活动的开放性,广泛吸纳群众参与,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实现党群互动。 以县(市、区)为单位,坚持每年按5%比例采取末位倒排的办法,排查一批在班子建设、干群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方面存在相对突出问题的后进村。对排查出的后进村,县镇要派出工作组驻村整顿,直至问题解决。 有计划、分批次地组织市、县、镇(街道)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与农村党员“一帮一”,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与农村党支部“结对子”,实行领导挂村、部门帮村、干部驻村、企业联村、开展组织共建、定点帮扶。组织外出党员开展为家乡“引进一项技术、传递一条信息、帮扶一户贫困户、奉献一片爱心、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的“五个一”活动。发挥返乡农民工党员的作用,鼓励和扶持他们在本镇(街道)本村带头创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多作贡献。
“暖心工程” 提高 基层党组织的向心力
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实施好“党内三大工程”,帮助解决特别困难党员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建立党员创业基金,扶持党员创业发展。 整合镇(街道)村公共行政管理服务资源,大力推进镇(街道)党员服务中心和村党员服务站建设,着力构建便民惠民管理服务机制,为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党员群众提供个性化的政治关怀和人文服务。综合利用村“两委”办公和党员群众活动场所,到“十二五”期末,20%以上行政村要建有300平方米以上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站,推行政务、村务“一站式”服务。
“阳光工程” 实现 基层党组织管理制度化
村里土地征用、宅基地审批、工程建设、集体收入、计划生育、财务支出、公共设施建设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都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并按照村务公开、党务公开的程序和要求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5名成员组成,村党组织中负责纪检工作的委员为主任,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在具有财会、管理知识的村民中推选产生。推行村账镇管,实行村级组织日常经费支出“两笔会签审批”制度,其中村委会负责人“一支笔”,村民监督委员会代表“一支笔”,缺少任何“一支笔”均不得入账报销。村集体收入在3万元以下的村每笔支出超过3000元或村集体收入在3万以上的村每笔支出超过5000元的,必须在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基础上,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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