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举朝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并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营改增”试点将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我省将从11月1日起开始实施“营改增”试点。实施“营改增”试点后,必将对我市的经济税收产生一系列的影响。
一、“营改增”试点对阳江经济发展的预期影响
(一)对阳江经济结构的影响
1.消除重复课税,促进第三产业发展。近年来,阳江第三产业发展迅猛, 2011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实现259.6亿元,同比增长8.5%,目前大部分第三产业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由于营业税主要以营业额为课税对象,且各个环节之间的营业税不能抵扣,其最终产品经历的生产环节越多,重复征税的环节也越多,所含税负就越重。而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企业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等所包含的增值税金可以抵扣。因此,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能够降低第三产业的税负,提高其利润率,促进第三产业发展。
2.深化行业内部分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随着我市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一系列举措的落实,阳江的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服务业比重逐年上升,2011年三产结构为21:45:34。但是目前由于企业外购服务所含营业税无法得到抵扣,企业更愿意自行提供所需服务,导致服务生产内部化,不利于服务业的专业化分工和产业分离,制约我市经济发展后劲。许多大型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自身都有仓储、物流等单独部门,这样既限制了我市生产型服务企业的市场业务范围,又不利于企业自身的产业结构升级,企业发展规模受限,专业化程度也难以提高。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可以使为生产企业提供服务的部门从生产企业分离而不增加税负,也可以使生产企业内部服务转由外包服务而不增加税负。这样我市大型的工业企业可以将仓储、包装、配送等三产业务有效剥离,促进我市三次产业融合,有效促进我市产业结构升级。
3.促进出口服务贸易发展,优化全市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近年来,尽管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和国内环境,我市外贸出口依然保持增长态势。2011年全市实现出口创汇19.2亿美元,同比增长19.5%。我市出口贸易主要以自营贸易和一般贸易为主,目前共有出口退税企业377家,2011年共办理退(免)税13.1亿元。由于服务业在出口时无法退税,造成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对出口服务贸易不但可免税,也可退税,不但对出口服务贸易本身退税,还可以对为产品提供的服务退税,这样必然会激励我市出口服务贸易的发展,成为我市对外贸易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二)对阳江企业税负的影响
1.对试点企业的影响
(1)交通运输业。我市本次参与“营改增”试点的交通运输企业151户,主要以物流和道路运输为主,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9.45亿元,缴纳营业税2800万元,其中一般纳税人32户,营业额为8.38亿元,入库营业税2600万元。目前交通运输企业按3%征收营业税,由于成本中可抵扣项目占收入和成本比重的高低将直接决定增值的税收额,因此增值税改革对于交通运输企业中外购货物与劳务占比较高的公司利好效应较大。按11%征收增值税,运输类企业需要抵扣的成本必须占到营业收入69.73%[1-3%×(1+11%)÷11%]以上时,税负才会下降。经深入企业调研情况看,交通运输企业外购的燃油、水电费、辅料以及运输设备的购置等成本和费用可以抵扣,但受企业经营的质量和效率等不同因素影响,“营改增”后我市交通运输行业部分一般纳税人企业税负有所增加,初步测算改征增值税后税负水平在4%左右,增加企业增值税额约800万元。但对于交通运输企业改征增值税后的小规模纳税人,则按3%的征收率对其收入全额进行征税,企业税负约下降2.9个百分点,税负减轻明显。可见,营业税改增值税,短期来说对我市的交通运输企业尤其是大型物流企业有所冲击,税负会有所上升。但从较长时期看,运输企业为了适应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必然会适时更新设备投资,扩大规模,改善经营,受益于改革指日可待。
(2)部分现代服务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除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外)不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其税负水平较试点前均有不同幅度的下降。这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前是按5%征收营业税,试点后,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按3%征收增值税,税负下降40%左右,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则按6%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其税负水平初步测算在5%以下,税收负担比原来征收营业税大大减轻。由于我市仍是一个农业大市,第三产业近年虽有较大发展但仍不发达,2011年全市GDP三次产业结构为21:45:34,我市的现代服务业还不发达,此次试点我市涉及的现代服务业企业为335户,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4.3亿元,缴纳营业税1800万元,而我市中小型企业占了90%以上,可见,此次改革对于我市占大多数的中小型现代服务企业受益较大,会进一步促进部分现代服务业发展。据测算,此次“营改增”将导致该类企业增值税减收600万元。
2.对原有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影响
一是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2011年全市一般纳税人抵扣运输发票共2347份,税额6259.54万元,随着我市企业的发展,以及交通运输成本的提高,企业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将会呈较大幅度上升的趋势,若以增长20%的幅度测算,“营改增”后,假设我市试点行业企业的交通运输专用发票全部提供给我市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我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每年将会增加增值税进项抵扣达4200万元左右。而我市企业相当部分是接受外地企业的交通运输业服务,因此改征增值税后其对我市增值税的影响不可小觑。
二是接受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由于我市企业经营管理的层次还不高,接受现代服务的理念还不强,从抽样调查的部分企业来看,剔除接受搬运装卸劳务后,其接受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进项税额约占年应缴增值税的0.8%。同时,由于我市的现代服务业还不发达,仅有部分搬运装卸和鉴证咨询服务由我市的相关企业提供服务,其他的如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以及代理报送服务、仓储服务等大多由市外企业提供,相应的改征增值税税款并不在我市入库,而接受的相关服务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在企业抵扣,因此,虽然该增值税进项抵扣税额所占比例不是很大,但也将影响我市的增值税入库,以影响税收0.8%推算,每年大致将减少增值税2400万元。
综上,“营改增”试点将影响我市原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减少增值税约6000至7000万元。
(三)对阳江财政税收收入的影响
1.对我市国税收入的影响。综合以上各项的静态测算,“营改增”后我市国税收入将年减少增值税6500万元,约占2011年我市国税收入的2%,但由于有很多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具体情况还有待“营改增”试点实施一段时间再进行实证分析验证。
2.从目前试点情况看,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不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税收收入仍归属地方,税收减收部分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这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地方参与改革试点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改革的稳步推进。具体到我市而言,根据2011年数据测算,结合上述分析,“营改增”后,少数交通运输企业税负将略有增加,估计会提高1个百分点,将会带来约800万税收收入,部分现代服务业税负普遍降低2个百分点,减少约600万元的税收收入,合计共增加200万的税收收入,按50%入地方财政比例计算,会带来约100万元财政收入。同时原有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减收6000至7000万元,按25%入地方财政比例计算,会带来约1600万元财政收入的减收。二者合计全年财政收入将减收1500万元左右,约占2011年全市预算内收入的0.43%,对我市的财政收入影响轻微,完全在可承受的范围。但是,从目前从试点情况看,由于交通运输行业部分企业税负有所增加,违背了为企业减负的改革初衷,上海试点实践专门设立了“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试点财政扶持资金”,对试点企业的实际税负确有所增加的,可以向财税部门申请专项资金扶持,增加部分以退税形式返还企业。因此考虑退税和财政扶持,“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后续影响有可能更大一些。但是从长远来看,改革带来的服务业快速发展创造的财政收入将远远大于改革所付出的成本。
二、积极应对“营改增”试点对地方经济税收的影响
(一)地方政府要大力发展地方经济,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有经济活动的地方必然会有税收收入,经济活动规模大的地方,税收总量就会越大,即有源必有税、源多税必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意义在于消除和减少重复征税,目的是发展经济。经济发展后,税收总量增加了,最后才是收入如何分配的问题,发展地方经济才是解决地方财政困难的根本出路。因此,各级地方政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大做强地方经济,特别是更加注重第三产业中的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据有关测算,每投资1000万元可提供的就业岗位中,重工业是400个,轻工业是700个,服务业是1000个。而且与其它产业部门相比,服务业具有就业弹性大、劳动密集、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并存的特点,能够吸纳各种不同素质的劳动者。因此,服务业发展对解决就业问题有巨大推动作用,而充分的就业又是激活居民消费、拉动内需的一个重要因素。与发达地区比较,我市不仅第三产业滞后,而且内部失衡也较为突出。第三产业内部,现代服务业发展缓慢,服务效率和附加值低。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业、餐饮住宿等传统服务业占到第三产业的50%以上,远高于全省36.5%的水平,教育、科技服务类行业所占比重较低,金融服务业和物流类服务业则更低,这就是目前我市服务业发展滞后对经济转型的阻碍作用。阳江要实现经济转型和跨越增长,就必须重视和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大力引进高素质的服务人才,通过设立总部经济或二级分支机构等形式,创办现代物流和服务企业,积极发展、大力扶持、精心培育第三产业,减少由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给我市税收收入带来的影响。
1.加快服务业建设。加快推进商贸服务、餐饮娱乐等传统服务业上档升级,实现传统服务业的高端化、高质化;加快构筑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大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加速聚集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房地产业、文化旅游、企业总部、会展中心等现代服务业,迅速膨胀服务业总量;积极培育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电子信息、中介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努力打造服务业发展新高地。针对改革带来交通运输行业个别企业税负增加的问题,在企业管理、政策等方面积极扶持,鼓励有基础有实力的企业扩大规模,提高档次,增强实力,做大做强。
2.发展先进制造业。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高端、高质、高效的先进制造业。加快五金刀剪、钢铁冶炼、食品加工、机电建材和木材家具等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通过引进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传统工业的贡献率。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逐年提升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在规模以上工业产值中的比重。完善园区产业规划,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提升园区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努力培强做大现有企业,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快速膨胀规模,培育一批领军骨干企业。
3.积极推动三次产业融合。统筹三次产业在城市经济中的合理占比,推动三次产业相合共融、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城市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带动形成生态文化旅游业;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做强农产品精深加工链条,引导第一产业向着“接二连三”、“跨二进三”转变。引导大型工业企业将仓储、包装、配送等三产业务有效剥离,使内部服务资源走上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发展的轨道。
(二)税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1.做好增值税扩围改革具体的数据测算。分析预期影响,提交地方政府,做好参谋助手。推行后,加强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帮助企业充分理解政策,同时综合考虑试点行业和企业的不同情况,积极研究并建议制定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以利于改革平稳过渡和顺利实施。
2.发挥服务功能,为服务型和运输类企业做好政策咨询。纳税人可能在实际经营中会觉得税负并未如预期下降,会产生对政策的怀疑。税务部门应做好政策的宣传与解释,促使企业严格遵守税法,购进货物时取得抵扣发票,以期降低经营成本。
3.运用管理功能,防止部分经营者违法虚开发票。增值税发票具有抵扣功能,可能会存在经营者为少纳税,获取非法开具的增值税抵扣发票或因销售对象的要求开具虚假发票。增值税发票延伸到服务业后,一些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业主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缺乏税收知识,这类案件可能会增加,应引起税务部门的足够重视。
4.加强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加强税务、银行、工商、海关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信息的共享,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各部门相协调的能动机制,有利于利用共享的信息、对纳税人进行全面的监管,防止税款流失和不法分子进行偷逃税等行为。
5.提高税务人员业务素养。加强对税务系统工作人员专业技能的培训与考核,提高税收征管机构人的整体素质,提高工作中解决问题的能力,使税务人员与不断完善的税收制度相适应,提高征管效率。同时,加强税法知识的宣传,培养全民税收管理法制化与制度化的理念,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税收征纳素质,形成和谐的税收征纳氛围。
(三)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协调好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分配利益
要在保持现行中央、地方收入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科学测算因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导致营业税收入减少的规模,重新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增值税收入分成比例。调整后的地方增值税收入增量至少要足以填平营业税税收减少的缺口。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逐步提高,财力相对富裕,而地方财政税收的比重逐步减少,加上最近几年来地方政府的负担越来越重,中央一系列的惠民政策都需要地方配套资金的支持,导致地方政府财政困难越来越严重,因此建议营业税全面改征增值税后,考虑适当提高地方政府的税收分成比例,将中央与地方的增值税分成从原来的75:25调整为60:40,这样可以在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的同时,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以避免地方财政收支因税制改革而带来巨大波动,更能取得地方政府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支持。
(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
转移支付制度是分级预算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转移支付制度是均衡各级预算主体间收支规模不对称的预算调节制度。我国目前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由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构成,由于目前转移支付存在许多弊端,导致转移资金被挪用的现象时有发生,“跑部钱进”是我国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缺陷的真实写照,为了更好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必须改革和完善现有的转移支付制度,使各级地方政府获得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收入。
(作者系阳江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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