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阳江市市管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阳发〔2012〕6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由你们推荐所在地区、单位的阳江市第五批市管拔尖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县(市、区)辖区内各行各业,特别是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以及在科研、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工作和经营管理、技术技能、农村种植养殖领域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
二、推荐对象条件
凡在我市工作两年以上,年龄在法定退休前三年以上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均可参加市管拔尖人才的选拔。个别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市管拔尖人才选拔对象要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操,遵纪守法,近三年取得的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专业技术人才类。
1、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国家专利奖获得者;获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的获奖者;获省专利金奖前三名发明人(设计人)或优秀奖的发明人(设计人);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
2、在专业技术领域学术造诣较深,业内享有盛誉,业绩突出,是我市学科的带头人;在重点项目建设中,解决了重大技术疑难问题或关键技术,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获省部级(含)以上表彰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社会科学领域中撰写有较高学术和应用价值的专著、论文,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获省部级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者。
3、在工农业第一线工作,为发展当地经济作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者;对保护自然生态环境、营造宜居城市作出突出贡献,在省内有较大影响者。
4、文艺、新闻、出版作品获全国性评奖三等奖以上(含)或全省性评奖一等奖,或全省性评奖二等奖以上(含)的主创、主演等主要完成者(全国或全省性评奖的授奖单位指宣传、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联等部门及作家协会、新闻工作者协会、出版工作者协会等组织);出版学术水平较高的专著,被同行所公认,在省内享有较高声誉者。
5、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为同行公认的学科带头人;教书育人成绩卓著、科研成果显著,获得国家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或获得省级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指导学生参加国家教育部主办的各种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或省教育厅主办的各种比赛获得一等奖的教师。
6、被命名为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主要传承人,在发掘、继承和弘扬民间文化遗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民间文艺工作者。
7、对我市体育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者;所培养输送的运动员在奥运会上获前八名,或在世界杯、世界锦标赛、亚运会和全国性比赛获前三名,或在省级比赛获金牌,且直接带训一年以上的教练员。
8、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对医院学科建设、医学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科带头人;医疗技术、临床实践效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特别是在诊断治疗疑难病症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并善于总结经验撰写医学论文或出版医学专著者;在预防保健等方面对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提出有效预防对策和防治措施并作出重大贡献,在省内有较大影响力的著名医务工作者;主持省级以上医学科研项目并在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著名医务工作者。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类。
1、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管理水平在本市处于领先地位,并在全省、全国有一定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为企业连续多年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挥重要作用的企业管理人才。
2、在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开发中做出突出贡献,产品获“中国名牌”、“省名牌”或工商部门认定的“全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及其他相同层次称号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3、被评为“全省年度经济人物”、被授予“全省优秀企业家”及其他相同层次称号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4、所在企业诚信守法,纳税名列全市前三十名。
(三)高技能人才类。
1、一般应具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或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在企业技术革新、设备改造和技术攻关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为企业取得突出经济效益的技能人才。
2、发明社会公认的、具有推广价值的先进操作方法,经专家认定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或获省以上主管部门奖励的技能人才。
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传授技艺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或在全省性一类高级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性行业技能竞赛中前三名获奖者。
4、获得省劳动模范以上荣誉称号或省以上主管部门表彰的技能人才。
(四)农村实用人才类。
1、主要是农村种植、养殖、加工、经营等行业中技术冒尖、贡献突出的乡土人才,一般应具有某项特殊专长,或取得“绿色证书”,农(渔)业技术处于本市领先水平,在种植、养殖和农(渔)副产品加工、销售等多种生产经营领域,形成较大规模,有较大影响,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较强示范推广作用。
2、积极带领当地农民科技致富,组织农村基层组织扩大农业生产;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科技进步方面有突出贡献,本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者。
3、在农副产品生产经营、流通行业协会、同业公会、专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或其他群众性组织中发挥主要作用,通过体制机制、经营模式、研发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当地农业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并获得省级(含)以上综合性表彰者。
4、市级或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管理者。
(五)社会工作人才类。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或技能,创造性地进行社会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教育和研究等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活动,配合政府工作人员推进社会建设、改善民生、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基层社会管理、社会组织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在突发重大社会事件中具有良好表现,为提高我市良好形象做出突出贡献者。
以上获奖条件,属集体获奖项目的,应为该项目的第一、二或主要完成者。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只计最高一次。
三、推荐程序和方法
推荐工作采用上下结合的方式。由有关单位、基层单位、同行专家、学术团体推荐或者本人自荐,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后,填写《阳江市市管拔尖人才呈报表》一式两份,按隶属关系上报主管部门。
个人自荐可直接与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联系。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根据市管拔尖人才选拔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广泛征求意见,经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推荐名单,必须于2012年12月29日前将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本县(市、区)呈报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市直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呈报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市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确定初步人选后,并进行考察和咨询有关专家的意见。根据考察情况和专家意见,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定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四、申报材料
申报市管拔尖人才须如实填写《阳江市市管拔尖人才呈报表》,并附本人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5张、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报送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有关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2、主要科研成果证书,包括承担的市级以上项目课题批件和计划书、成果鉴定证书、获得国家专利的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主要著作、艺术作品、绝技绝活的影印件或声像资料拷贝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经营管理企业近三年来经济效益、利税缴交和品牌等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能证明个人业绩的材料。
个人自荐须提供同行专家、行业组织或学术团体出具的有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
为便于评审,申报材料须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学历、职称及主要业绩纸质证明材料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
五、组织领导
市管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牵头统筹,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第五批市管拔尖人才的推荐、申报、选拔工作。
1、要广泛宣传发动。市管拔尖人才选拔工作是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行业、各领域优秀人才参加公开选拔,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2、要严格选拔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社会实际贡献和业绩为依据做好推荐工作,做到好中选优,优中拔尖,真正把那些符合条件、具有真才实学的人才推荐选拔出来。严明选拔纪律,认真核实申报对象的业绩证明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者,要严肃批评,并取消其申报推荐资格。
3、要服务发展需要。市管拔尖人才的选拔工作,要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符合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要求,优先从产业界选拔人才,优先从我市支柱产业、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选拔人才,优先选拔研究成果面向市场、能较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一线做贡献创业绩的优秀人才。
4、要突出行业特点。各地各部门要综合考虑本地本部门的人才优势、科研实力及在全市同行业中的位置,把最具代表性的学术、技术和管理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出来,突出行业拔尖、学术技术领先特点,保持行业平衡,避免同一专业学科领域重复推荐。
六、有关待遇和管理办法
市管拔尖人才的有关待遇和管理办法,按照《阳江市市管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阳发〔2012〕63号)执行。
推荐申报工作有关表格可从阳江市组织工作网人才工作栏下载(http://www.yjzzw.gov.cn),或向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索取。推荐工作过程中的有关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联系。联系人:陈 森,联系电话:3326099,13702807318,邮箱:E-mail:yjsrck@126.com。
中共阳江市委组织部
阳江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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