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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高州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技术指导员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2016-04-27   来源:亳州农批网 高州市农业局 作者:belldanby   字体:【 】  浏览:58次   评论:0

  

 

 

 

高 州 市 农 业 局 文 件

 

(副本)

 

 

高农函[2012]35      签发人:杨良绍



 

印发高州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

项目技术指导员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农业技术推广站,局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高州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技术指导员绩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高州市农业局

    20121129

 

 

 

高州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项目技术指导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农业技术指导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正确评价技术指导员的工作业绩,确保高州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根据《高州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管理制度

1、实行“三制”管理。落实技术指导员的推广责任制、包村联户制、绩效考核制,建立“责、绩”统一管理新机制。技术指导员负责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2、实行定期培训。按照培训计划,由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选派技术指导员分批到指定培训基地进行技术培训。

3、实行工作例会制。利用培训或有关专门会议,开展技术指导员会前述职汇报,交流工作情况,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前段时期工作,部署下阶段入户指导工作任务。

二、职责任务

1、做好科技入户的摸底调查。围绕主导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实施内容,结合科技示范户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分户技术指导方案。

2、定期入户进行技术指导。每个技术指导员负责指导10名科技示范户,在农作物备耕、播种、田间管理、收获等关键时期对科技示范户开展技术培训班和田间技术指导,帮助示范户解决生产中的实际技术问题,对每个示范户入户指导15次以上,全年入户不少于150天。如出现严重的技术指导失误,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发放技术手册和明白纸等相关资料,落实科技示范户的物化技术补贴,使示范户明确任务、知悉技术、生产应用。

4、通过电话咨询、科技赶集、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为科技示范户及辐射带动户提供及时、准确、权威的农作物生产信息服务。

5、技术指导员入户指导员时,必须在《技术指导员手册》上,及时记载技术指导服务内容,以便考核时反馈情况。

6、帮助科技户认真填写《技术指导员手册》,记录技术指导服务和生产情况,建立农业科技入户档案。搞好信息反馈,及时报告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及科技示范户生产的进展情况。对不能履行示范及带动职责的科技示范户,及时提出调整建议。

7、提供相关宣传稿件,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年度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总结。

8、确保完成项目实施目标任务,科技示范户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5%以上,科技示范户满意率达到100%

9、技术指导员必须忠于职守、尊重农民、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要端正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真正让农民满意。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原则: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专项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有原则。

2、考核办法:对技术指导员实行百分制考核,推行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农业科技示范户“双重考核”机制。其中: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重点考核指导示范户数量、平均入户指导次数和指导工作质量、工作成效等;农业科技示范户重点反馈考核技术指导员的服务态度、责任心、入户指导到位率、业务水平等非量化指标。

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制定严格的督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通过实地检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对技术指导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督查;科技示范户对技术指导员的技术服务及时做好记录和评价,督查结果及示范户的评价将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之一。

3、考核内容(100分)

1)分户技术指导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5分)。每少制定一户方案或方案未落实的扣0.5分。

2)参加技术指导员培训和会议情况(5分)。每少一次扣1分,未参加统一培训的不计分。

3)累计入户技术指导和培训时间(15分)。每少1 次扣1分,入户指导次数少于10(包含10)不得分。

4)科技示范户的档案及指导培育次数(5分)。不足10户不得分。

5)《技术指导员手册》记录情况(5分)。示范户基本情况、培训记录、工作计划、工作周记、其它事项等完整记录技术指导内容。填写好的得5,一般的得4,不完整的不计分。

6)指导示范户填写《科技示范户手册》及安装门牌(5分)。每少1 户扣0.5,少于7(7)的不得分。

7)落实科技示范户物化补贴情况(5分)。未按标准或未落实物化补贴不得分。

8)主导品种及主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5分)。95%以上得5分,90%-95%4,80%-90%2, 80%以下的不计分。

9)发放技术手册和明白纸等相关资料情况(5分)。每少1 户扣0.5分。

10)技术指导员责任书签订情况(5分)。技术指导员与市农业局签订了责任书的得2 分,未签订的不计分;与10户示范户签订了技术指导合同的得3分,少1户扣1分,扣完为止。

11)示范户综合评价(15分)。满意得15分,基本满意得10分,不满意不得分。

12)报送工作信息、相关资料,完成工作总结(10分)。报送信息2篇以上(2)2,少一篇信息扣1 ;按时完成工作总结的3分,否则不计分;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的得5分,未及时报送的不计分。

13)全年登录《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知识更新学习12次以上的得5分,每少于一次扣0.5分,直到扣完为止。

14)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评价(10分)。满意得10分,不满意不得分。

四、奖惩办法

技术指导员下乡开展技术指导的补贴实行动态管理,补贴额=基本补贴+优秀奖励金。基本补贴标准为2000/人,共补贴20万元。经市局组织考核,对优秀技术指导员和优秀单位进行奖励,优秀技术指导员(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每名奖励1000元,良好技术指导员(考核得分为80-89分)每名奖励500元,优秀单位每个奖励10000元,奖励金共16万元。不合格技术指导员(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不享受基本补贴,且下年度不再聘用。

 

Tags:印发高 农技推 广体系 项目技 通知 责任编辑:belldan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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