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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声:户籍制度重大改革,这些人员可以在城市上户口啦!快看看有你吗?
2016-02-01   来源:遂宁农批网  作者:萌哒哒   字体:【 】  浏览:50次   评论:0

日前,公安部对推进全国户籍制度改革进行了专项部署。户籍制度改革被称为硬骨头,特别对于特大城市而言,更是难上加难。从一些城市的管理来说,一方面应该控制人口规模,另一方面也应该满足常住外来人口的落户诉求。

下面一位农民就说出了自己的烦恼:

广东东莞广宁县

袁女士

我和丈夫两人在外打工近7年了,但是孩子至今一直未能在当地落户。孩子不能上公立学校,升中学的问题更是难上加难。真是愁啊!

好消息来啦!

户籍制度改革,这4类人将受益

公安部要求,突出重点群体,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和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等4类群体为重点,逐一研究落户政策,逐一提出解决方案。

突出重点地区,各地特别是大城市和东部地区城镇要在准确把握城市定位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落户政策,积极探索实施分区域分阶段落户。

户籍人口占比低的城市,要加快提高户籍人口比重。突出重点领域,推动有关部门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特别是要将农民的户口变动与“三权”脱钩,调动农民进城落户的积极性

重点解决这些人的落户问题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要抓紧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坚持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重点解决在城镇就业和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

户籍统计三原则

一、本人是否已经在城镇实际居住、生活、学习。

二、本人是不是在城镇就业。

三、本人有没有享受城镇基础设施和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实现与城镇原有居民同等待遇。

这些无户口人员将受益1、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2、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3、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4、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

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5、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

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6、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7、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

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8、其他无户口人员

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对于想落户的朋友,这真是新年里的大好事,但是部分农民朋友还有些担心……

去办上户会不会遇到障碍?

两条红线:禁止设立任何前置条件

有关负责人表示,有两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为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立下了“规矩”:一是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二是切实保障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决不允许损害公民享有的户口登记和其他合法权利。

证明“我妈是我妈”的情况会出现吗?

公安机关开辟“绿色通道”,须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公安派出所确定专人受理群众落户申请,符合规定的,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规范审批程序,需要调查核实的,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核实,尽快办理户口登记。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让落户群众尽快领到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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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人民日报、华西都市报、搜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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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安部发 籍制度 责任编辑:萌哒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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