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官网2016年8月3日显示,近日,中央财政在已提前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6.4亿元的基础上,再次下达补助资金120.5亿元。 
截至目前,2016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66.9亿元已全部下达完毕,用于支持各地完成314万户贫困农户危房改造任务。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主要参考各地存量农村危房数、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数、申请改造任务、财力情况、工作绩效以及信贷贴息试点开展情况等,重点加大对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的支持力度,对改造任务重、工作绩效好、贫困程度深的地区给予倾斜支持。 四类重点对象是: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小编还记得前段时间在朋友圈疯传的一篇文章:《村干部,从此就要,彻底失眠了,6月1日正式实施!》,文中提到▼ 
每户补助5.5万元?假消息! 事后证明这是谣言。其实这文章一点都不新鲜,很早之前就辟过谣,但却屡次兴起。 
对于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可谓投入、支持力度之大。据报道称,即便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不同,东中西部尤其是对贫困程度深的地区会有不同的倾斜,加上各省市的配套支持,也不会是统一的每户补助5.5万元的标准。 以西藏为例,西藏网络举报中心就“每户5.5万元的标准”专门与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核实,证明每户5.5万元不实。西藏自治区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最低15000元,最高25000元,各地市、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即使是做一个最简单的算术,266.9亿除以314万等于多少呢?26690000000/3140000=8500(元),加上地方补助,也基本不可能是55000元。 
同样,对于农村危房改造,全国各地会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相应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也会根据自身情况有不同的配套。“ 此次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也提到各地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省级分类补助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对四类重点对象通过优先安排改造任务和提高补助标准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切实落实重点保障责任。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农户,要创新改造方式和补助政策,通过控制面积、鼓励加固改造、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等方式,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住房安全。”这就说明“中央给每户5.5万元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是谣传!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不要被谣言欺骗啦。 本文来源:农民日报 编辑:刘思思、谷莉婷(实习) // 责编:李雨楠 // 监制:汪群均 版权声明:本文已注明来源,版权属原作者所有。若涉及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