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凰凤村村委会制定了一份村规民约,引发网络热议。 村里出现小偷小摸、不孝敬父母、邻里纠纷等现象,情节尚未构成违法犯罪的,交给谁来管?怎么管?村干部工作任性、不办事,却没有构成违纪,又交给谁来管?怎么管?对于这些问题,村约都做出了规定。 
据初步统计,这份新的村规民约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以来,凰凤村村委会接到村民关于小偷小摸、不孝顺父母、邻里纠纷等情况反映的事件数量明显下降,实施之日至今,村委会依照新村约仅处理过3起类似事件。新村约还印上挂历,贴进每户村民家。其中还约定,“谁家儿女不孝用高音喇叭曝光”。 
深思:传统的农村道德约束体系正在失效 资深媒体人魏永刚表示,虽然这个村的村规民约看上去有一些超出常规和荒唐的地方,但它反映了在农村社会治理中,传统的农村道德约束体系正在失效: “农村现在人员流动很快,所以乡村原有的通过亲情来进行道德约束的体系失去效力。我的老家在太行山,我们太行山农民有一个传统,两家农民有了纠纷以后会请出某一家的舅舅来解决,一般就解决了。但是现在农民纠纷的范围已经超出了村庄之间,纠纷可能到了村庄以外了,比如说遇到工资拖欠,比如跟工程队发生矛盾,这个时候舅舅也解决不了,舅舅的权威就下降了,类似的缺失就给农村的治理留下空白。 “农民用喇叭来公开不孝顺的事也是在尝试着填补这个空白。尽管这个努力有些地方感觉不合时宜,但是必须高度重视这种空白对乡村治理,特别给村庄治理带来的困难和难题。” 
魏永刚表示,目前,我国农村综合治理保障制度还没有很好地渗透到每一个乡村,农村社会治理任重而道远: “明显的感受就是这些年农村偷盗的事情多了,甚至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我们小山村的农民家里放了一个小牌匾,挂了几十年了,但是现在有人以为这个牌匾有文物价值就偷了。 “现在村里老人、小孩多,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非常弱,而派出所大部分又在镇上,像类似的小偷小摸的事即使报了案也得不到解决,就又留下了很大的空白。农村用乡规民约的方式来防小偷小盗其实也是无奈之举。我们要理解农民的难处,要高度重视村庄社会治安的制度建设。 “村庄的社会治理具体到每一个村都是很小的小事,但他是我们社会最小的原子,也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起点。四川这个村子出台的村规民约提醒我们,要高度重视村庄的社会治理,让每一个美丽的村庄都成为安全和谐的家园。” 
网友评论 : @苏了个白_:方法很土,但是未必不是因地制宜的做法。能发挥积极作用就鼓励。 @JOJO_QN:这个不可取,首先孝顺无定义。我见过一个老人偏心老二,总是把家产往老二那划,而且老二不要出一分钱赡养费,她吃住老大家还要老大每个月给零用钱,动不动就在外说老大不孝顺什么的,你说这什么理? @等等的呼叫皮蛋:其实蛮好的,怕发生道德绑架的你们想多了……村里人告诉你,在较为保守落后的农村,家丑不可外扬还是条通行准则,别说占领道德高地了,能完全摆脱重男轻女等旧思想已经很不错了,满心希望家暴的也这样喊一喊。 @_sxnxn:并不觉得野蛮或者low,毕竟我以前学校也是这么做的,在处分里这叫做通报批评。能够有效惩罚并且不伤人的手法为什么不用。 @吴门越女:明文条例,可以;口水官司,不可以。严肃取证,可以;莫须有定罪,不可以。工作过程全透明有监督,可以;村委一言堂,不可以。受惩戒者有申诉机会,可以;一闷棍打死,不可以…… 本文来源: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综合 编辑:王丰 // 责编:白晨 // 监制:张磊 中国乡村之声原创作品,欢迎转发转载,但请务必注明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乡村之声”,并保持转载内容的单独完整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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