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郭玲)7月1日起,自治区统一全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为每度电0.39元。 13日,记者从自治区电气化新疆协调推进办公室获悉,降价后,新疆居民生活电价水平与全国其他省区比较,仅比青海省略高。 自治区统一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是新疆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电气化新疆的重要内容。 2016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了全疆全社会用电同网同价电价改革工作,明确提出,今年先统一全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水平,今后逐步实施全疆各类用电同网同价。 此前,自治区各地(州、市)居民生活电价水平为每度电0.455元-0.625元。其中,最低为奎屯市,最高为塔城地区。全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平均销售电价为每度电0.5534元,排在全国第12位,处于较高水平,较最低的青海省(每度电0.3771元)高出43%。 今年7月1日起,自治区统一各地(州、市)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到户终端电价为每度电0.39元(用户同电网公司结算电价为每度电0.39元,不另加任何附加费用),平均每度电降低了0.1634元,预计每年可为全疆城乡居民减少电费支出约13亿元,平均每户家庭每年减少电费支出约190元。 改革后,各地(州、市)均有降幅,降幅在每度电0.065元-0.235元不等,降幅较大的地州分别为塔城地区每度电降低0.18元-0.235元,喀什和克州每度电降低0.21元,吐鲁番地区每度电降低0.196元。 据了解,2015年,自治区实施工商用电同价,每年可为工商企业降低电费支出8.12亿元。如今,实施全疆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是自治区电气化新疆工作推进惠民生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促进新疆社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及长治久安都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继续阅读 乌鲁木齐居民用电每度降了0.138元 新疆网讯(记者郭玲)自治区统一全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为每度电0.39元,乌鲁木齐城市和农村居民皆受益。 13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此前,乌鲁木齐城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为每度电0.528元,农村居民生活用电为每度电0.546元。 全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统一为每度电0.39元后,乌鲁木齐市城市居民生活用电每度电减少0.138元,农村居民生活用电每度电减少0.156元。 根据自治区的安排,实现全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后,大幅度降低居民用能成本,扩大疆内电力市场电能消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电力供需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