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福建省试点,泉州市不久前全面启动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计划用5年时间,把全市广大农村建设成为“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美丽乡村建设是自然与人、物质与文化、传统与现代融为一体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涉及农村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也涉及历史文化民俗与生产生活等方方面面。这两年,经济发达的江浙早有动作。浙江省2010年制订行动计划,建设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美丽乡村建设应当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从各自的传统历史与人文积淀出发,通过“缮民居、强公建、美景观”,着力向宜居、宜业、宜游目标迈进。在有效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建设具有乡土气息的特色农村新居的同时,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让农民共享现代化成果。推进美丽乡村与农民增收的互联互动,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使农村真正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依据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人文底蕴及特色物产,挖掘文化资源,植入文化元素,寻找、发现、展示美丽乡村内在美。把美丽乡村打造成为没有门票的景区,通过细节塑造由内向外的美,让历史建筑焕彩,让民间故事复活,让地方剧种走红,让传统美食扬名。
美丽乡村建设,关键在于最大限度地保持农村的风貌,不宜照搬照套城市建设的标准,千万不要用城市的视角去美化乡村。此外,注意体现美的差异性。闽北乡村流露闽北的韵味,闽南乡村展示闽南的风情。美因差异而存在,美因传承而久远。
美丽乡村是农民幸福生活的家园,还是市民休闲旅游的乐园,更是我们所有人的精神家园。中国悠久的农耕历史及特殊的现代化进程,使得大部分城市居民与农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农村存在天然的亲近感。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使田野更碧绿、空气更清新、溪水更清澈、乡情更浓郁、文化更深厚。让精心打造的美丽乡村,日益成为更多的人乐于前往的旅游目的地、流连忘返的心灵休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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