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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0多万农村留守儿童能否被妥善照顾
2016-02-16   来源:韶关农批网 中国青年报 作者:wind   字体:【 】  浏览:67次   评论:0

对于我国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的关爱保护有了国家层面的制度,2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中国青年报记者查阅、梳理相关政策和公开资料后发现,我国留守儿童的统计口径、最新数据,目前尚无官方说法,被普遍引用的是全国妇联在2013年发布的有关留守儿童报告中的统计数据:全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6万人。

从现有的国家政策法规文件内容来看,只有《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3个文件明确提及了农村留守儿童,但是多为纲领性或倡导性规定,缺乏有操作性的具体规定。

意见首次明确,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意见同时指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是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的深刻反映。目前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家庭监护缺乏监督指导、关爱服务体系不完善、救助保护机制不健全等方面。

 

“这是国务院出台的首个有关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政策性文件,其中提出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等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制度和措施都有突破性意义,国务院在春节长假后的第一天印发意见,力图使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社会问题得到基层政府的充分重视,积极意义值得肯定。”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

“孩子不仅是家庭的,也是国家的” 

在接受调查的6100多名我国中西部农村留守儿童中,留守女童面临着独自居住、遭受日常精神伤害、人身伤害、卫生习惯整体不佳、压力纾解效果明显不足等十大风险。

这是2015年11月下旬,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爱小丫基金发布的《中国中西部农村留守女童生存发展报告》中的内容。

研究数据来源于2014年9月到2014年12月在四川、云南、河南、甘肃、陕西、湖北6个省份的32所中小学进行的问卷调查,共有6112名农村女童被纳入实际分析,其中留守女童的比例为49.346%。

报告特别关注了中西部农村留守女童得到的来自家庭、学校的社会支持现状。从问卷调查以及入户走访的情况来看,留守女童家庭的服务保障功能正在逐渐弱化,而且有进一步弱化的趋势,年轻父母的照料责任严重缺失。

从事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理论和实践研究多年,佟丽华一直在各种场合呼吁,无论是针对普通儿童还是留守儿童的关爱和保护,制度设计中都应该突出两方面责任: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父母必须承担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第一责任人的角色。

佟丽华说:“孩子不仅是家庭的,也是国家的,政府及司法机关也要承担责任,这种责任首先是帮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也就是为他们履行监护职责提供支持,其次就是依法监督干预,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或者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追究法律责任。这两方面责任缺一不可。”

意见在强调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基础上,明确了乡镇政府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教育、公安、民政、农民工流入地政府等多个相关部门的责任,还对卫生计生、妇联、共青团、工会、残联、财政等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出了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具体路径。

责任编辑:雍敏
Tags:6100 农村留 童能否 责任编辑: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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