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垃圾围城”到“垃圾围村”,环境污染正由东部向西部转移、由城市向农村转移!那些曾经绿水青山的乡村正在凋零!农村垃圾治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农村生态环境越发恶劣,环境污染怎么办?该找谁? 
近些年,城市垃圾“上山下乡”之势愈演愈烈,说到底是因为违规成本太低。而目前的现状是,农村环保监管还处于“真空”状态,农民没有渠道向“垃圾下乡”说不,农民本身对环境只能采取顺应态度,严重缺乏表达诉求的顺畅渠道。 与此同时,随着城市环境准入条件提高和环境管理加强,农村更是成为城市倾倒垃圾的首选之地。只要不倾倒危险有毒废弃物,多是交为数不多的罚款了事,也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甚至对垃圾的跨区域倾倒,一些地方政府还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干扰“跨区倾倒”的治理和追查。 
农村的环保设施薄弱,且生态环境脆弱,其实乡村污染的隐患早已存在。在实施焚烧之前,多数城市的垃圾填埋场就一直堆放在城郊的农村周边。可能是因为倾倒量并不特别大,也可能是包括乡民在内的很多人并未意识到这样做的危害,反正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舆论对此不以为意。也有媒体去报道垃圾山、垃圾村这些现状,但人们关注的焦点,往往集中在那些拾荒的人,而并非环境危机。 我们必须正视农村垃圾治理这件事情!“垃圾下乡”加剧了农村生态环境的劣化,早早的埋伏下生态危机的病根。而城市乡村本为一体,并没有一个截然的区分,城里的垃圾送到农村,也只是简单的位移,并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更何况,农村自身生产的垃圾、污水还难以处置,从城镇而来的垃圾更加剧了农村环境的负载。 
当前我国小城镇尚未建成垃圾收、送、处体系,垃圾收集和处理率低。因此,应加大在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处理投入,增加环保设施,使得农村地区的垃圾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从而改善目前的城乡生活垃圾困境。除此之外,我们更加需要的是法律的保护,不要让那些无良之人钻了法律的空子危害我们的生活环境。 河北省近日就通过一项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城市垃圾和废弃物等向农村随意倾倒、填埋,防范城市污染“上山下乡”和危险废物跨区域随意倾倒。 条例规定,禁止将国家明令禁止的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向乡村转移;禁止违反有关规定将城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等向指定场所以外的乡村地区转移、倾倒、填埋或者跨行政区域倾倒、填埋。 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原庆丹表示,条例对这一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未来有关部门将强化监管力量,利用专业化、信息化手段加强管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环保与公检法协调联动,强化威慑力。这一项法规目前还只是地方性的,但足以见得农村环境问题已经得到了大家的重视,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也会有相关的法律面向全国。 
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环境污染的问题都不是一朝一夕能解决的。只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我们的环境才不会继续恶化,只有持续的关注,才能还我们绿水青山的家园! 最后,也希望农民朋友能对周边垃圾违规倾倒这一现象积极举报,共同监督,保护我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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