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保证种粮农民效益,不让种粮农民吃亏,不让种粮大县吃亏。近日,财政部出台了今年粮食补贴政策。 一、对棉花、大豆实施目标价格补贴。目标价格政策是在市场形成农产品价格的基础上,释放价格信号引导市场预期,通过差价补贴保护生产者利益的一项农业支持政策。财政补贴机制是,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中央财政根据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以及国家统计局调查的试点省(区)大豆、棉花产量,来安排补贴资金,由省级政府负责将补贴资金兑付给种植者。与2015年相比,2016年中央财政对棉花、大豆目标价格的补贴总量及补贴水平都进一步提高,并提前向试点省份预拨财政补贴资金,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调发展。 二、对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玉米建立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价补分离。即玉米价格由市场形成,同时中央财政将对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给予一定补贴,并鼓励地方将补贴资金向优势产区集中,保障优势产区玉米种植收益基本稳定。这将有利于充分发挥价格对生产的调节引导作用,体现优质优价,促进种植结构调整,提高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三、中央财政安排394亿元,奖励种粮大县促进农民增收。为调动产粮大县农业生产积极性,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产粮大县奖励资金394亿元,比去年增加22亿元。奖励资金进一步向商品粮大省、粮油调出大县倾斜,并对黄淮海的玉米产区增加了资金安排,鼓励地方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保护好种粮积极性,并促进玉米等种植结构调整,更好地推动实现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目标。 (本文摘编自人民日报:不让种粮农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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