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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玉米“高产”种子减产,索赔无路,农民的利益应该谁来保护?
2016-08-25   来源:宿迁农批网  作者:七夕   字体:【 】  浏览:54次   评论:0

8月16日,由天津日报登载的《“高产”玉米种子减产,谁之过?》详细报道了天津宁河区北淮淀乡北淮淀村村民冯先生,种植了河北缘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种“衡单456”1040亩后,玉米出现大量秃尖,每亩减产幅度在300公斤左右,损失接近50-60万元。

种植户冯先生表示,这是玉米种子质量问题,要求种子生产销售企业进行赔偿。然而,种子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均表示,玉米种子本身没有质量问题,出现秃尖度大的原因,是由于今年的极端气候和种植管理因素导致。

通读整篇新闻报道,我们也可以发现,“衡单456”是具有合格标志的合法种子,而且在当地去年还是主推的良种补贴品种,因此可以说种子本身确实应该不是问题品种,出现秃尖重的原因就是因为今年玉米在开花散粉的时期,遇高温极端天气,导致受粉不良。这与记者采访中发现的今年很多品种都出现了秃尖情况,只是有的轻一些,有的重一些相印证,而恰巧冯先生种植的“衡单456”就属于偏重的一类。

那么是不是说种子生产公司就没有一点责任了呢?也不能这么说。有的品种轻,说明那些品种的抗性和适应性就更好,而冯先生种植的“衡单456”较重,说明该品种在抗逆性上较弱,不如其他品种,稳产性不够,属于风险较高的品种。而该品种在正常年份表现好,遇极端天气就使农民遭受损失,也反映了我国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的现实。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农业基础设施较差,农业应对极端自然灾害的能力严重不足,靠天吃饭的现状没有根本解决。我国农业基础设施差表现在一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资乏力,政府在此方面的职能明显缺位;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内部的投资结构不合理。因此每年一遇到极端的自然灾害,农民遭受损失的例子比比皆是。

每次都在报道农民的利益受到了伤害,每次都在报道发生原因需专业部门作出认证,每次都是各责任部门互相推诿扯皮,为什么就没有相关完善的制度来保护农民?为什么就没有相关的政策措施来对遭受突发自然灾害的农民实施紧急救助?

粮食不是一般的商品,需要给予特别的关心和帮助。

文章图片来自百度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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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高产 索赔无 农民的 利益应 责任编辑: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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