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土地是农业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 
二轮承包时,一般农村都是将土地分成几等,高产田和低产田搭配发包给农户。低产田往往打折计算,比如说一亩低产田折算成八分地。 
土地确权目的是明确农村土地经营权归属问题,彻底解决土地纠纷,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这次确权,原来“打折”的土地面积就全部显示出来,出现了实际承包面积多于登记面积的情况。 如何处理多出来的土地,根据面积不同,分为三种情况: 1.多出面积较少
对于多出来的土地,如果数量较少,比如说不到10%,原则上还是由原承包者承包,各种种粮补贴还是按照二轮承包时确定的面积计算。 颁证时,确权书上注明二轮承包时的面积和确权之后的实际面积。 2.多出面积较多 二轮土地承包时,难免会出现土地面积错乱现象,很多农户实际耕地面积和承包面积悬殊巨大。
比如本该承包5亩,实际面积超过10亩,对于这类土地,原则上归村集体所有。如果农户想继续耕种,需要向村集体交纳相关承包费用,具体标准由村集体和农民商量决定。 3.四荒地确权问题 所谓“四荒地”是指农民将未被利用的河滩、荒地开垦后种上庄稼,这部分土地如何确权,也是农民最关心的一个问题。 
荒山、荒丘、荒滩原则上属于村集体共同所有,不能因为私自开垦耕作,就给开荒者确权发证。 对于这类土地要通过全体农民集体协商,并上报上级政府进行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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