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职称问题
“职称指标”几乎是所有乡村学校的面临的问题。职称直接与教师的工资待遇挂钩,高级和中级职称相差很大,“评上和评不上,一个月差六七百元钱”,很多教师是“评一次伤一次”。 针对此,《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提出增加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数量,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切实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评聘职称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 
二、待遇问题
近年来,国家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保障教师工资收入,着力提高乡村教师生活保障。但与广大教师的现实需求相比,仍有改善空间。很多学生看到教师的收入远不如外出打工的人,反而是村里最困难的,常常会产生‘知识无用’的想法。 针对此,《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提出要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并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各地要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还要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三、流动问题
很多地方的城乡教师之间并未形成合理的流动机制,反而是农村学校的教师想方设法往城里调,城里学校的教师不愿往农村学校调,一些新入职的年轻教师也不愿到农村,很多农村学校师资严重缺乏,师资老龄化严重。 针对此,《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提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用)”管理体制改革,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在评选表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方面要向乡村教师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