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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类人群参保费下调至72元
2009-06-06   来源:泰安农批网  作者:梦幻宝宝   字体:【 】  浏览:63次   评论:0
   全市城镇居民医保7月起实施三项新政策
   本报讯(记者/李明)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又出台新政策:从7月1日开始,渔民等6类人群的参保费将由原来每人每年120元下调至72元。此外,增加所有参保者普通门诊待遇,并提高住院报销比例。昨日上午,市劳动保障局和社保局在市人民广场举行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向市民宣传这些政策。
据了解,缴费标准下调的6类特殊人群包括:未成年人以及大中专、技工学校和中学全日制在校学生;从事渔业生产的渔民;户口农转非后仍居住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居民;居住在城镇的农业户口且未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外地务工返乡就业居住城镇的农民工;经市残联核准的一般残疾人。这6类人群参保费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72元,享受的医保待遇与其他参保者一样。
   增加参保者门诊待遇,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月1日起实施的第二项新政策。届时,参保者每个社保年度可享受最高每人30元的普通门诊待遇,参保缴费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参保月份(每人每月2.5元)计算。参保者在当年度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余额,可结转至下一年度合并使用。同一家庭参保者的门诊医疗费用也可合并使用。普通门诊待遇的报销比例分别为:社区服务站9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一级医院70%,二级医院50%,三级医院30%。
此外,从7月1日开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者的住院报销比例也将提高,提高幅度为5个百分点,即首次参保者,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在一、二、三级医院的支付比例为55%、50%和45%,连续参保从第二年开始,支付比例分别调整为60%、55%和50%。
Tags:费下调 72元 责任编辑:梦幻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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