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
章
制
度
(试行)
中共高州市委农办 高州市农业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
目 录
1、镇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模式和工作职责…………………1
2、镇行政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度…………………………3
3、镇行政服务中心限时办结制度…………………………6
4、镇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负责制度…………………………8
5、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10
6、镇行政服务中心责任追究制度…………………………11
7、镇行政服务中心AB岗工作制度………………………13
8、镇行政服务中心行为规范制度…………………………14
9、镇行政服务中心考勤制度………………………………20
10、镇行政服务中心例会制度……………………………22
11、镇行政服务中心回访制度……………………………23
12、镇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制度……………………………24
13、镇行政服务中心廉政建设制度………………………25
14、镇行政服务中心计算机管理制度……………………26
镇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模式和工作职责
一、中心的运行模式
镇建设行政服务中心,进驻的运行模式是在镇政府所在地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将镇属所有对外办事的窗口统一集中在中心办公,以“一流的硬件、一流的服务”为标准,实行一站式管理和服务。群众直接到镇行政服务中心申办事项,镇行政服务中心承办镇属事项,并代群众向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有关申办事项,为群众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一)实行“三统一”管理。即统一制度,统一考核,统一管理。
(二)实行“四分类”办理。一是对程序简便,申请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理的申请事项作为“即办件”,实行直接办理;二是对不能立即办理的事项,需补齐资料或现场勘查的事项作为“承办件”,实行承诺办理;三是对需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作为“上报件”,实行跟踪办理;四是对部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不符合政策法规的申请事项作为“退回件”,实行答复办理。
(三)实行“五公开”制度。即实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资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公开。
二、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完善中心的各项管理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对进驻中心办公的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三)负责对列入中心的服务项目进行确定、调整,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
(四)负责协调进驻中心各部门之间、各窗口之间的工作关系。
(五)负责受理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投诉,并协助镇纪委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及时准确地向镇党委、政府,县政管办报送统计资料,反映情况,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七)完成镇党委、政府,县政管办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中心的管理
中心的管理实行双重领导,即中心各窗口业务受各业务部门的领导,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接受中心的统一协调、监督和考核。中心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由镇行政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与各部门共同协商确定。
(一)指导。中心服务项目的设置与调整,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制定与实施,中心应事先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后,方可施行。
(二)协调。中心各窗口部门办理业务过程中涉及需要与有关部门联审联办的事项,必要时由中心统一协调。
(三)监督。中心联同镇纪委依照有关管理制度对中心各进驻窗口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运行质量、便民服务态度、廉洁办公情况等,采取不定期抽查、测评和征询服务对象意见等方式进行监督,并作为考核评比的主要依据。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镇行政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度
根据镇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责范围,确定中心各岗位责任制。
一、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一)主持中心全面工作,对中心的各项工作负总责。
(二)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镇党委、政府的决定,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县政管办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请示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积极开展中心的各项工作。
(三)负责协调镇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化解工作中的矛盾,确保中心工作正常、有序、规范运行。
(四)负责定期检查中心各岗位职责落实情况,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五)负责抓好中心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廉政建设工作,引导中心工作人员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
(六)负责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七)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评比工作。
(八)负责组织落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窗口工作人员职责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政策法规、文件规定办事。
(二)负责承接办理本窗口的服务事项,对承接办理事项负直接责任。
(三)承接办理人员接到申请人的材料后,能直接办理的要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要承诺办理时限,实行承诺办理;对需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要及时将材料上报相关单位,实行跟踪办理;对部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不符合政策法规的申请事项,实行退回答复办理。
(四)与相关单位具体经办人员及时联系,督促其按承诺时限办理,对不能按期办理的,了解原因并作记录,以便备案查询。
(五)及时办理相关部门移交的来信、来电、来人来访事项,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并做好记录,以备案查询。
(六)负责承接办理事项统计、汇总、分析和报告,定期分类整理、及时归档。
(七)中心工作人员要保持各自工作区的干净整洁,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乱倒茶叶渣,每日必须在上班前对桌、椅、柜、地面进行清扫,对办公区域内的物品进行整理。
(八)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咨询服务员工作职责
(一)做好中心的日常事务、办公用品的供应、后勤服务工作,协助同事做好其它工作。
(二)负责中心各种文稿的打印、复印工作,搞好打印文稿的装订整理工作。
(三)负责接待服务对象并提供咨询、指引服务。
(四)负责中心的卫生保洁工作。
(五)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镇级代办员工作职责
(一)积极宣传中心的服务内容、服务项目、办事程序。
(二)根据中心确定的代理服务范围,接受群众咨询和委托,收集和管理各种资料,并按规定的程序向中心提交受托的相关资料,办理代理各类事项,及时回复办理情况,向申请人移交办结的相关资料、证照等。
(三)发挥应有作用,及时将在代办工作了解到的社情民意,以及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向中心汇报。
(四)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镇行政服务中心限时办结制度
为深入推动镇行政服务中心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周到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各办事窗口根据职能配置和工作要求,对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宜,在符合法定条件、手续完备齐全的情况下,依照法定期限或办结期限按时办理的具体规定。
二、对到中心前来办理事务的服务对象,要热情主动,提供一切方便,任何窗口和个人不得推诿。对属于职能范围的,能办理的要立即办理,急事要急办;对不属于职能范围的,要尽可能地指明办事的途径和部门;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办理的,要详细解释说明理由,并将有关规定清楚地告诉服务对象。
三、限时办结要明确具体的办事期限,任何部门和办事窗口在无特殊情况下,不得延期办理。
(一)对来人、来电、来函等方式进行咨询的,能解答的当场给予解答,解答不了或属职责范围之外的事项,应按首问责任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对各类投诉要及时处理,认真对待,弄清情况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或给投诉人答复;
(三)办理的事项如涉及多个部门的,应由主管的职能部门负责,尽快与相关部门协商,并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四)遇到紧急事项或特殊情况的,要马上向中心主任或分管领导请示,并根据批复情况及时处理。
四、因主观原因不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延误办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第一次要做出深刻检查,给予诫勉教育;第二次要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采取补救措施。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限时办结制度执行情况要列入月考核制度内容,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五、各办事窗口要切实遵守限时办结制度,所有服务事项及时限,一律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镇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负责制度
一、基本内容
(一)首问责任人是指申请人直接或间接(电话咨询等)到中心办理各类事项时,被询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
(二)首问责任制是指首位责任人接待到中心办理、咨询事项的申请人时,负责提供必要的指引、介绍、答疑、办理等服务,使其得到便捷、满意服务的制度。
(三)首问责任制的范围包括:申请人的业务受理、查询和投诉或电话咨询、投诉等。
二、首问责任人职责
(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符合审批条件的及时受理办结,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要耐心解答,并一次性告知应提供的全部资料和办理程序。
(二)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详细告知相关窗口的位置、联系电话,或主动联系有关窗口工作人员,对老、弱、病、残的申请人要陪同到具体经办窗口。
(三)凡不属于中心办理的事项,应尽可能地给予详细指导和帮助。
(四)处理电话咨询的,按上述原则及时给予答复。
(五)举报或投诉的,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后,及时告知中心主任。
(六)在接待申请人时,应熟练使用中心服务文明用语,做到热情、礼貌,不得敷衍应付,推诿扯皮。
三、责任追究
首问责任人在处理来人来电咨询、业务处理、投诉、查询过程中,如发生拒绝、扯皮现象,一经查实,首次给予诫勉教育,再次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或不良后果的,由镇纪委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结果运用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执行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
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申请人到中心窗口办理有关事项时,受理人员须一次告知其有关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结时限等。
二、一次性告知制度应遵循群众至上、热情服务、便民高效原则。
三、对申请人办理的事项,相关窗口经办人员应当场受理,审核其所提供的手续或资料。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并能当时办理的要现场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口头或书面告知其所需补充的全部手续和资料;对不符合规定不予受理的也应告知其法律依据,做好解释工作。
四、申请人按要求补齐所需手续和材料后,经办人应及时受理,并在办结时限内办结。
五、申请事项涉及多个窗口或手续、材料不齐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未作明确规定的,经办人应及时向业务分管领导或中心主任请示,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六、凡需一次性告知的有关内容(除电话咨询外)应尽量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七、本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
镇行政服务中心责任追究制度
一、中心工作人员由于主观故意或自身行为过失违反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而导致适用法律、法规不当或违反法定程序,使工作发生错误或显失公正,并造成后果时应进行过错责任追究。
二、过错责任的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过错与处罚相适应、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三、中心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一)不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致使全局性工作出现重大失误;
(二)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有关问题,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并造成严重后果;
(三)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悉,作风拖拉、推诿扯皮、办事不力、效率低下,擅自离岗、脱岗,贻误工作并产生不良后果的;
(四)因个人表现不佳,给中心工作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五)其他严重失职行为。
四、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过错行为人的过错责任。
(一)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进行纠正,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因过失出现错误,但取得群众谅解且没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三)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责任追究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追究过错人的过错责任。
(一)不配合镇纪委调查,阻挠追究过错责任的;
(二)对控告、揭发、检举过错的知情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三)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过错责任的;
(四)其他应从重追究责任的行为。
六、过错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1、通报批评;2、诫勉教育、离岗培训;3、调离窗口工作;4、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的行政处分;5、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七、过错责任的追究由镇纪委和中心共同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后,由镇党政班子会议决定或报上级纪检部门处理。
镇行政服务中心AB岗工作制度
一、AB岗工作制度是指中心各窗口内实行顶岗或备岗的管理制度。即一个窗口岗位设有A、B两个人,当A岗责任人因事不在岗时,由B岗责任人替岗,及时受理各类事项。
二、AB岗工作制度中,A为正式工作人员,B为后备人员,如无特殊事务,A必须正常上班;当A有事务要请假,由B顶岗,不能实行轮岗制,即不能轮流上班。
三、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各窗口。每个进驻单位窗口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A、B岗,并确定各自的具体职责,做到职责明晰,避免出现无人在岗现象。
四、AB岗责任人的职责
(一)A岗责任人因公或因事、因病离岗时,由A责任人与B责任人做好工作交接,或由B责任人自动顶岗或轮岗;
(二)B岗责任人顶岗期间,应认真做好A岗主要工作,具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同时对顶岗期间的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
(三)在工作繁忙和处理重要任务的情况下,AB岗责任人要发扬团结协作精神,相互支持,共同完成任务;
(四)因推诿、扯皮等造成工作失误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在岗责任人的责任。
五、本制度执行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内容。
镇行政服务中心行为规范制度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窗口服务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镇行政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二、职业道德规范
(一)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强化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
(二)诚实守信,办事公道。依法审核,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办人情件,不收人情费。
(三)爱岗敬业,刻苦钻研。精通业务,注重质量,讲究效率。
三、文明用语规范
(一)咨询用语:
1、您好!
2、请进!
3、请稍等!
4、让您久等了!
5、对不起!
6、您别着急,慢点讲。
7、您请走好!
8、请慢走!
9、请问您找谁?
10、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帮忙?
11、对不起,您找的XXX不在,请您在X天后(或稍后)再来。
12、您最好事先给他打个电话,电话号码是XXX。
13、对不起,您要找的XXX正在开会(或有事),请稍候!
14、请喝茶水。
15、请问您要咨询什么事情?
16、请按秩序排队办理。
17、对不起,请不要吸烟。
18、对不起,这里不可以吸烟。
(二)接听电话用语:
1、您好!
2、您找哪位?
3、您有什么事?
4、请等一下。
5、请您再说一遍。
6、对不起,他(她)现在不在,我能转达吗?
7、不客气。
8、请问您贵姓?
9、您反映的情况很好,我们核实后尽快回复您。
(三)受理用语:
1、您好!请您提供相关材料。
2、请您记一下。
3、您听明白了吗?
4、我再给您重复一遍。
5、您还有哪儿不清楚?
6、请您到指定窗口交费。
7、请您核对一下有无差错。
8、请您在这里签字。
9、此事就在这里办理,请稍候。
10、您稍等一下,我先看看材料。
11、请您先把情况谈谈。
12、谢谢您的合作。
13、您的手续办好了,请领回去。
14、您的材料先留下,我们将尽快办理。
15、请提供您的资料。
16、请您填好这张(些)表格。
17、对不起,您的材料还缺XXX,请备齐后再来。
18、对不起,您的手续不符合要求,其中XXX,请按规定办理。
19、您的资料齐备,请稍候。
20、您的手续已受理。
21、请您出示身份证。
22、请稍候,我帮您查找。
23、对不起,要持有本人身份证才能领取,请配合。
24、这是您的手续(证照),请核对。
25、请在这里签名。
26、请写上日期。
27、对不起,请明天(改天),再来谢谢。
28、我不会吸烟。
29、对不起,请您把这些(钱物)带回去,谢谢合作。
(四)禁用语:
1、等着吧!
2、再说吧!
3、急什么?
4、跟你说几遍了。
5、怎么不早说?
6、不是跟你说过了吗?
7、怎么还问?
8、找谁也不行。
9、我不管。
10、找领导去。
11、愿意找谁就找谁。
12、这是上边定的。
13、我也没办法。
14、不信你问领导去。
四、文明形象规范
(一)仪表整洁。窗口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仪表端庄,按规定佩证上岗;凡有统一制服的,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应按规定规范着装;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不留怪发型、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工作时间不穿奇装异服和拖鞋。
(二)举止端庄。接待服务对象应态度热情,主动应答,做到百问不烦、百答不厌、不急不燥、不喊不叫,以诚待人。
(三)亮牌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将工作牌整齐摆放在工作台上,主动表明身份方便监督。
五、“十不准”行为规范
(一)不准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空岗。
(二)不准在上班时间下棋、打扑克、看休闲类书刊、非工作之需电脑上网。
(三)不准在工作时间会客,不准带小孩进办公场所。
(四)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
(五)不准冷落、刁难、训斥和歧视服务对象,严禁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
(六)不准推办、拖办、错办服务对象申办事项。
(七)不准让服务对象自己跑、多头办。
(八)不准多收费、搭车收费或收取代理费。
(九)不准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或接受其馈赠。
(十)不准对服务对象的评议、投诉、举报打击报复。
六、“十必须”行为规范
(一)必须做到态度和蔼,热情亲切,语言文明,服务周到;
(二)必须做到仪表端庄,穿戴整洁,佩带胸卡,正装上岗;
(三)必须做到按时上下班,有事外出需请假;
(四)必须做到遵守制度,坚守岗位,恪尽职守;
(五)必须做到有问必答,清楚告知;
(六)必须做到按承诺时限及时办结服务事项;
(七)必须做到首问负责制和承办责任制;
(八)必须做到遵规守纪,照章办事;
(九)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爱岗敬业;
(十)必须做到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投诉、举报。
七、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其失职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引起不良影响或引发严重后果的,由镇纪委按有关纪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镇行政服务中心考勤制度
为切实加强中心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考勤制度
1、中心制定考勤表,由窗口工作人员按日考勤,按月统计。
2、考勤表必须实事求是,记载清楚,不得代写。当月的考勤表须于次月3日之前交中心主任备查。
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串岗、脱岗。
二、请假等有关问题的规定
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因公外出的,须经中心主任同意,中心主任外出须经镇分管领导同意,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中心主任和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请(休)假半天以内的,须由镇分管领导批准,请(休)假一天或一天以上的,须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批准。
1、公假:
⑴享受假期:工作人员外出开会、学习、培训、外借等。
⑵请假备案:请假前应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以便备案,如没有事先备案擅自进行休假的,一天以内(含一天)的视作脱岗,一天以上的视作旷工。
2、病、事假:
⑴请假备案:请假前应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以便备案,如没有事先备案擅自进行休息的视作旷工。
⑵事、病假具体按《镇政府年度岗位责任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婚丧假
⑴享受假期:一般婚假3天;晚婚假15天。当地丧假3天;外地丧假视路程远近增加1-2天。
⑵请假备案:请假前应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以便备案,如没有事先备案擅自进行休假的视作旷工。
⑶婚丧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超过规定假期不能返回工作岗位且没有及时请示领导批准的视作旷工。
4、产假
⑴享受假期:3个月内流产的20-30天;3个月以上流产的50天;正常生产的90天;难产的105天;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⑵请假备案:请假前应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以便备案。
⑶产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超过正常假期四天内(含四天)不予处理,超过四天,不能返回工作岗位的视作旷工。
5、公休假
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休公休假,应自觉服从镇组织部门的公休时间安排,并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不经组织部门同意擅自休假或超出规定时限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6、旷工
各窗口工作人员没有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除有另行规定的以外)的,作旷工处理,旷工按情节严重程度可依据镇工作岗位责任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报纪检部门处理。
镇行政服务中心例会制度
一、由中心主任牵头,每月定期召开便民服务工作例会。
二、例会必须在每月的5日下午如期召开,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以顺延到节假日过后上班的第一天下午召开,参加人员为分管中心的镇领导、中心全体人员,必要时邀请镇党委书记、镇长或其他班子成员参加。
三、例会主要总结和通报各个部门窗口办理事务以及各个服务站的工作情况,反映在工作和社会行政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和讨论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办法,通报中心的运行及考勤情况;传达上级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四、召开例会时应参加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如确实需要请假的按镇社会行政服务中心的考勤制度执行。
镇行政服务中心回访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对中心工作的监督,更好地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特制定中心窗口回访制度。
一、回访对象
在中心办理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
二、回访内容
主要回访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使用文明规范用语、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三、回访形式
(一)电话回访:由镇纪委组织进行电话访问,并做好记录,中心窗口提供回访名单,每两个月回访一次。
(二)上门回访:由镇纪委组织,中心主任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对部分服务对象进行回访,倾听意见,改进工作。每半年回访一次。
(三)现场回访:由中心主任组织,通过现场发放征求意见表,现场填写、回收、汇总。
四、回访结果的运用
(一)回访情况与年终考核评优挂钩。对回访反映的问题,属于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责任的,对照镇年度岗位责任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服务对象普遍反映满意的窗口工作人员,镇政府给予表扬,并在考核中予以相应奖励。
(二)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全年有3次以上(含3次)在回访中反映存在问题,并经查属实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调整工作岗位。
镇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制度
一、日常检查
(一)中心对各窗口执行各项制度情况进行日常检查。检查由镇纪委、镇社会行政服务中心联合负责组织实施。
(二)检查一般以抽查方式进行,每月抽查一次。
(三)镇纪委应负责做好抽查记录,对发现问题按有关制度认真处理。
(四)检查结果作为平时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二、投诉管理
(一)对中心服务的各类投诉,由镇纪委统一受理。
(二)受理投诉的主要内容是服务对象对中心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办理承诺、办件管理的意见、建议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廉政规定和中心规章制度等问题。
(三)投诉方式可以是电话投诉、上门投诉、信函投诉、网络投诉等。对投诉者的接待要礼貌、热情、诚恳。要认真做好电话投诉、上门投诉的记录和信函投诉、网络投诉的收件登记,并认真分析投诉材料,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四)镇纪委负责对各种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区分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对一般性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协调,尽可能当场作出答复。对较为复杂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投诉,镇纪委和窗口要密切配合,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处理完毕的,应向投诉人说明情况。
(五)投诉处理方法:口头投诉以口头答复为主,书面投诉一般以书面答复。
(六)对涉及中心职责以外的各类投诉,镇纪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妥善进行处理,切实维护中心的形象。
镇行政服务中心廉政建设制度
一、全体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中心主任为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中心工作人员的廉政建设。
三、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属谋取私利。
四、不准接受服务对象馈赠的现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卡)。
五、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企业或个人拉赞助、摊派费用及巧立名目收费等。
六、不准让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七、不准参加服务对象邀请的带有交易性的宴请。
八、不准截留、挪用、私分公款。
镇行政服务中心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中的计算机系统包括:各窗口配备的计算机、打印机等硬件设备,中心统一安装的计算机软件系统和网络线路连接设备及相应的软件等。
二、各窗口计算机由中心统一编号,统一分配IP地址,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如发现机器运行异常应及时反映,由中心安排专业人员维修。
三、窗口计算机由各窗口工作人员使用管理,并注意加设密码,非本窗口工作人员不得上机。
四、禁止在工作期间进行网上聊天、玩游戏炒股票、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带耳机或用音响听歌曲;禁止浏览和下载不健康的网上信息;未经审查允许,不得随意安装与工作无关的程序。
五、窗口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程序,因自身原因造成计算机硬件损坏或系统遭受病毒破坏的,由个人负责;因客观原因造成损坏的,经确认后,由中心负责组织维修。
六、禁止私接外联网络,禁止私拆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
七、日常易耗品由中心统一购买,工作人员需节约使用。
八、窗口操作人员要加强计算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操作水平,并严格遵守执行国家计算机安全保护条例、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九、下班后必须关闭计算机、显示屏、打印机等设备,并切断全部电源,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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