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心中的乡村,是天蓝、水清、绿树掩映,作物在田里快乐地生长着。 
可是,我们眼中的乡村,却日益遭受着污染的侵害。在全国首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中,耕地土壤的环境质量及其堪忧,点位超标率最高,已经达到19.4%。 在养育了近14亿中国人的土地上,看到这些画面,你痛心吗? 

土地污染带来的“镉大米”“癌症村”“砷中毒”“毒生姜”等问题,更是一次次冲击着我们的心理防线。 
(据媒体披露,自1987年至2005年的18年间,3000多人的广东省翁源县新江镇上坝村,有250名死于各种癌症。据调查,上坝村癌症高发与该村水源和土壤污染有一定关系。) 
(湖南省石门县雄黄矿区的砷污染严重,村民一直饱受贫困以及“砷中毒”带来的病症困扰。据统计,当地受污染土壤面积约35平方公里,土壤砷含量超过国家标准值29倍,水稻、小麦和蔬菜砷含量分别超标4.6倍、28倍和21倍。从1951年至2012年的60多年间,近400人死于砷中毒诱发的各种癌症。) 乡土不美,何以立足。中国农村环境污染的警报已经拉响,朋友,是时候拯救这片养育我们土地了! 昨天,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提出十个具体举措,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划定了时间表。在每项工作计划的后面,都备注了相应的牵头和参与部门名称,36个部门和机构将“协同作战”。 作为中国人,为了生我们、养我们的这片土地,我们还能也应该做得更多。 
1. 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力争零增长 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科学施用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 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自2017年起,在江苏、山东、河南、海南等省份选择部分产粮(油)大县和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试点;到2020年,推广到全国30%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 到2020年,全国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 2. 废弃农膜不乱扔,加强回收利用 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 现行农用地膜厚度国家标准为0.008±0.003mm。即便是符合标准的农膜也比较容易破碎。据有关调查研究,2013年我国废弃农膜总量超过100万吨。我们要争取到2020年,河北、辽宁、山东、河南、甘肃、新疆等农膜使用量较高省份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 3.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粪便综合利用 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 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在部分生猪大县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 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 
4. 生活垃圾不乱丢,减少生活污染 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 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 5. 调整种植习惯,保护耕地 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继续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 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 研究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继续在湖南长株潭地区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到2020年,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力争达到2000万亩。 6. 见到污染可举报,多个渠道任选 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对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民间环境保护机构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除了每一个人的努力,政府层面的各项举措也是防治土壤污染的保障。在此次出台的“土十条”中,从规划到立法也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1. 开展调查,摸清土壤污染的老底 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计划用两年时间、到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用四年时间、到2020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 
2. 农用地分类管理,保护耕地 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有关县(市、区)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 3. 制定专门法律,让土壤污染防治有法可依 目前我国尚没有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法规,现有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主要分散体现在环境污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和农业类法律法规之中。 “土十条”明确提出:2016年底前,完成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发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2017年底前,出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等部门规章。到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 
这是我们共同的目标: “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 到2020年,初步遏制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2030年,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附:“土十条”具体措施 ①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②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③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④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⑤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⑥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⑦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⑧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⑩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 编辑:白晨、张磊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综合 中国乡村之声原创作品,欢迎转发转载,但请务必注明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乡村之声”,并保持转载内容的单独完整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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