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超级稻品种认定,加强超级稻示范推广,根据《超级稻品种确认办法》(农办科【2008】38号),在各地申报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农业部现确认“吉粳511”等10个品种为2016年超级稻品种。同时,取消因推广面积未达要求的“南粳44”“南粳45”“Q优8号”的超级稻冠名。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