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万象时报9月1日报道,老挝财政部启动边境口岸征收增值税并立即生效,所有入境老挝的人员只要携带价值超过50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34元)的商品都需要支付10%的增值税,由海关部门在边境口岸和国际机场对入境人员直接征收。 据CRI悦生活报道,老挝财政部颁布关于征收入境旅客增值税的相关规定,2016年8月30日起,每位旅客携带在国外采购的商品(包括泰国廊开和乌敦)入境老挝时,所携带商品的总价格超过50美元(1500泰铢或40万基普),需按照商品总价的10%来征收增值税。具体规定如下: 1. 10%增值税征收对象包括从老挝关口(含老挝瓦岱国际机场)入境老挝的老挝公民、外国游客、在老挝生活的外国人所随身携带的物品。 2. 老挝公民、外国游客、在老挝生活的外国人携带相关物品入境老挝时需主动申报,并按照第一条规定的比例缴纳增值税。对于非经常性入境老挝的旅客(每月不超过2次)以非商业目的购买生活用品入境老挝,商品总额不超过50美元可免除增值税,超过部分则需缴纳增值税。 3. 对于经常性入境老挝的旅客,随身行李不免除增值税,需按照携带的所有商品的总价计算并缴纳增值税。 4. 增值税基数计算方式: — 基数为超过50美元(不含税)的商品总价 —计算方法为基数乘以10%等于增值税。 5. 如出现旅客携带商品没有票据、票据不全或票据不清晰的情况,海关工作人员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商品进行估价。 6. 本规定由老挝海关总署负责实施和并进行管理,对相关执行人员做好指导工作,并在各阶段向老挝财政部汇报工作情况。 7. 该规定从签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图文参考CRI悦生活),正文摘编自万象日报。 读懂香蕉市场,请关注“农财网香蕉通”! 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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