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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搞农业的你知道么?这些项目是不用交税的!
2016-07-24   来源:德州农批网  作者:自由人   字体:【 】  浏览:70次   评论:0

最近来自微信平台来自吉林的网友“艾小花”向我们发来信息,询问现在种养殖方面有哪些是不用交税的?小编查了后,才发现,原来我们国家对于种养殖免税的方面还真是不少,下面就把这些项目分享给大家。

  • 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林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上述“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进入各类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市场内的经营者和其经营的农产品,如税务机关无证据证明销售者不是“农民”的和不是销售“自产农产品”的,一律按照“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执行政策。

(三)对于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其他地方税优惠政策

(一)直接用于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二)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三)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

(四)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免征车船税: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

(六)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七)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

(八)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九)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不知道哪些是这位网友涉及到的领域,总之希望能帮助到它,也希望能帮助到搞农业的大家。

实习编辑:程玲华

编辑:王居蔚、孟然

责任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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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福利 农业的 项目是 责任编辑:自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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