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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化肥抽检13批不合格!74%氮磷钾含量不达标(附购肥提醒)
2016-06-02   来源:商洛农批网  作者:兽人飞   字体:【 】  浏览:52次   评论:0

成都市工商局2016年一季度在龙泉驿区、新都区、青白江区、崇州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等区域内的集贸综合市场、专业市场、专业商店等流通领域进行化肥质量抽检,本次抽检委托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承检。

结果显示,不合格化肥的主要项目为:氮磷钾总养分含量、主要养分。氮磷钾养分含量不合格的有十项,占不合格总数的73.92%。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责令企业将不合格商品下柜,并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不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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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近两年有关部门公布的化肥抽检报告发现,包括氮含量等单一养分或总养分含量不足是化肥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记者检索成都市工商局2016年一季度在龙泉驿区、新都区、青白江区、崇州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等区域内的集贸综合市场、专业市场、专业商店等流通领域进行化肥质量抽检的不合格批次发现,13批次不合格化肥中,氮磷钾养分含量不合格的有10批次,占不合格总数的73.92%。

福建省工商局2015年8月底公布的2015年上半年流通领域化肥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显示,共抽检化肥423批次,合格337批次,不合格86批次,合格率为79.66%。记者检索报告发现,86批次产品中有37批次总养分不合格。

辽宁省工商局2015年7月公布的该省第三批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显示,共抽检638批次肥料类商品样本,20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主要集中在标识、总养分、单一养分,氯离子含量方面,其中44批次总养分不合格。

更早前,农业部通报的2015年春季肥料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农业部组织8家部级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河北等25个省(区、市)的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企业和农资市场肥料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检复混肥料样品183个,合格率92.9%。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主要问题为单一养分和总养分含量不足。

记者对农业部上述数据进行统计后发现,氮含量不足的样品有3个,占不合格样品数的23.1%;磷含量不足样品有2个,占不合格样品数的15.4%;钾含量不足样品6个,占不合格样品数的46.2%;总养分含量不足的样品5个,占不合格样品数的38.5%。

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家庄)有关专家告诉记者,所谓总养分,一般是指肥料中元素氮、磷、钾的百分含量之和,主要养分含量“减肥”严重,将影响到农作物正常生长,损害农民利益。肥料检测不仅要求总养分合格,氮磷钾等单一养分也要合格。其中,氮元素的作用主要是加快农作物生长,若农作物缺“氮”,则会发育不良,导致果实畸形。

“庄稼一枝花,全靠肥当家。”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近年来,含氮磷钾等元素的复混化肥越来越受到农民的欢迎,但部分厂家却为减少成本而虚标含量、“偷”养分,严重损害了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专家呼吁,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关键农时、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的化肥监督抽查,建立严格的质量追溯制度,实施全程监管,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假冒伪劣化肥的氛围,净化化肥市场秩序。

调查:利益驱动

记者注意到,农业部在上述通报中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一些企业对产品质量重视不够,为降低生产成本而选用价低质次的原料所致。此外,也有一些企业缺乏必要的检验手段,致使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2014年,国家质检总局执法人员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县调查发现,至少有37家小企业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甚至形成地下产业链条。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这些作坊除用工业废水、碱水露天生产晾晒氯化铵外,还普遍存在偷减有效养分的情况。据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监督司打假协调处工作人员介绍,偷减一吨养分,每吨化肥会降大概30元至50元的成本。“氮磷钾三元复混肥中,钾肥的成本最高,那些小作坊根本不舍得用。”一位业内人士分析道。

正规企业违规生产“定制肥”,虚标氮磷钾等养分含量也十分普遍。河北省一家化肥企业的技术人员告诉记者,所谓“定制肥”,就是按照客户需要进行生产,要什么含量生产什么含量,而外包装上标示的养分含量也由客户自行确定。

这位技术人员进一步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定制肥”包装袋上如果标的是12%的钾。那么实际上钾的含量往往只有8%-9%,也就是说,实际含量一般和包装袋标的差3个百分点左右。总含量差3%-5%,每袋成本就可以节省四五元钱。每吨可节省成本80元-100元。

包括“定制肥”在内的化肥业造假现象近年来趋于严重,一方面受利益驱动,另一方面也与整个行业供需矛盾相关。

据了解,在国家不断加强对农业的扶持力度背景下,我国化肥行业产能过剩严重。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化肥总产能已达到13167万吨,化肥产量达到8011.73万吨,而我国化肥需求量仅为6610万吨,生产过剩量在1401.73万吨。

而早在2013年,国内化肥行业产能、供货量过剩局面就全面爆发,导致化肥销售价格大幅走低,企业利润严重缩水。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更是不惜铤而走险。

不合格化肥坑农害农,受伤的是农民,但在现实中并不易发现。一方面,农民不管含量到底够不够,只要上了化肥有效果,对庄稼和土地“没危害”就行;另一方面即便农民发现是劣质化肥,维权成本也相对较高。

记者咨询河北省一位基层工商执法人员了解到,化肥检验起来比较麻烦,而且价格比较贵,检验一次最少也要几百元,农民舍不得花钱检验,这也在某种程度上给劣质化肥提供了生存空间。

呼吁:严格监管

“化肥等农资违法行为的查处难度呈加大趋势。”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监督司打假协调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一些企业采取季节性生产或夜间生产规避执法检查,一些违法企业则以待检品或白包化肥的形式规避检查,即生产完就拉走,在厂房外面或者在销售地换包装。“加强化肥等农资商品质量监管,保障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利益,需要农业、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联手作战。”河北经贸大学卢嘉瑞教授认为,除了继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农资商品检测力度外,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产品要坚决下架、及时公示、严厉查处。

首都经贸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及建议,杜绝化肥业造假乱象,可以从改革化肥备案制着手。比如像以色列对化肥生产备案要求比较宽松,但对化肥“抽检”卡得很严,这样既可以保证化肥的质量,又可以管控市场流通的化肥产品数量。

河北省保定市市场监管局一位基层执法人员则提出,可以考虑建立化肥检验普惠机制,比如像新农合一样,检验一次国家报销60%或者更多,那样就会有更多的农民去做检验,劣质化肥的生存空间就会越来越小。

消费提醒:选购三法

一、要到证照齐全、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合法农资经营单位购买农资。要看该经营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什么。

二、要认真查看产品的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证号、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是否合法有效。

三、要向经营者索要销售凭证,妥善保存好产品包装物、标签等,以备出现质量等问题时作为索赔依据。

维权三招

如果不小心买到了假冒伪劣农资而造成损失,农民朋友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和向人民法院起诉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权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留好包装袋、发票、样品等重要证据。

二、找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鉴定、评估损失。

三、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可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工商部门、质监部门投诉,要求他们进行调查、处理。

文章由南方农村报记者黄帼蓉分析并综合整理自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消费者报,如有侵权,请与后台联系。

Tags:成都化 74% 责任编辑:兽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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